西欧中世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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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中世纪城市( medieval cities of West Europe),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仍保存了罗马时代的一些城市,只是经济活动有不同程度的衰落。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在10世纪后期,特别是11世纪,西欧各国开始出现旧城复苏和新城产生的历史过程。

新兴的城市规模都不太大,一般只有1 000~2 000居民。有因手工业发达应运而生,有因国内外贸易而兴盛,有因政治、军事、宗教地位重要而形成。

西欧中世纪城市兴起最早的地区有两个:一是意大利北部的波河流域,一是北海沿岸的佛兰德尔。新兴的城市有米兰威尼斯布鲁日根特等城。城市多兴起在封建主的领地上,因而受到领主权的盘剥。城市必须向领主交纳实物和货币,服劳役或军役,还要缴纳各种苛捐杂税。因此城市在兴起以后采取各种形式(公开的或隐蔽的)、各种手段(暴力的或赎买的)与领主进行斗争。一些城市的反领主斗争在一定时期内取得了王权的支持。城市争取自由和自治的斗争,在法国称为“城市公社运动”。其结果有的城市取得某种程度的自由与特权,成为“自由城市”。一部分自由城市又取得选举市政官员、市长和设立城市法庭的权利,因而成为“自治城市”。城市的自由和自治的取得,一般都以从领主和国王处取得特权证书做保证。这种证书一般赋予城市以人身自由和司法审判等特权。这样,西欧中世纪城市形成了一种习惯:农奴逃进城,住满一年零一天,就可取得自由人的身份。西欧的这种自由和自治城市在各国呈不同形态,在英国和法国为自由市、自治市或公社城市,在意大利为城市共和国,在德国为直属皇帝的帝国城市。摆脱了领主统治的城市政权一般掌握在城市贵族手里。在法国和英国,随着王权的加强和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城市的自由和自治也逐渐消失。

城市里的手工业者和商人,为避免竞争和防止封建势力的侵犯,捍卫同行业的共同利益,建立了手工业行会和商人公会(见西欧行会制度)。在12~13世纪,行会起了保护生产和积累经验的进步作用。到14、15世纪以后,由于生产的发展,行会内部的分化和阶级斗争的加剧,变成技术进步的阻力和生产发展的障碍,因而逐步解体。

西欧中世纪城市也是国内外贸易的中心。城市兴起以后形成了以城市为中心的地方市场,居民在此交换地方产品。到15世纪,在地方传统商品和生产专业化的基础上开始形成国内统一市场。东西方的国际贸易在中世纪早期已经存在,主要是为封建主提供奢侈品。城市兴起之后,东西方贸易不断扩大。在欧洲逐渐形成两个地中海贸易区和北海、波罗的海贸易区,经营东欧和西欧、东方与西方的贸易。从事国内和国际贸易的商人组成商人公会。13~14世纪兴起的汉萨同盟,是以吕贝克、不来梅、汉堡等德意志北部城市为中心的庞大的商人组织,长时期内垄断了波罗的海和北海的贸易。随着北欧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扩大,逐渐形成为政治上的特殊势力。15、16世纪新航路发现后,世界市场开始形成,城市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封建领主制度的瓦解和资本主义的产生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