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尽意论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言尽意论,是西晋著名文学家欧阳建所作的一部作品,该作品集中讨论了魏晋时期的”言意之辨“的论题。《言尽意论》中的文章篇幅短小,但立意明确,观点鲜明,是”言尽意“论的代表作品,与”言不尽意“论形成对抗。

原文

有雷同君子问于违众先生曰:“世之论者,以为言不尽意,由来尚矣。至乎通才达识,咸以为然。若夫蒋公之论眸子,钟傅之言才性,莫不引此为谈证。而先生以为不然,何哉?”先生曰:“夫天不言,而四时行焉;圣人不言,而鉴识存焉。形不待名,而方圆已著;色不俟称,而黑白以彰。然则名之于物,无施者也;言之于理,无为者也。而古今务于正名,圣贤不能去言,其故何也?诚以理得于心,非言不畅;物定于彼,非名不辩。言不畅志,则无以相接;名不辩物,则鉴识不显。鉴识显而名品殊,言称接而情志畅。原其所以,本其所由,非物有自然之名,理有必定之称也。欲辩其实,则殊其名;欲宣其志,则立其称。名逐物而迁,言因理而变。此犹声发响应,形存影附,不得相与为二矣。苟其不二,则言无不尽矣。吾故以为尽矣。”(《艺文类聚》卷十九)

评析

《言尽意论》中阐明了“言”、“称”和物、理的关系,提出了唯物主义的“言尽意”学说。认为客观事物不依人们对它的“言”、“称”为转移,“形不待名,而方圆已著;色不俟称,而黑白已彰”。客观事物在人们没有给予它名称以前,依然按其本来的面目存在着。“言”、“称”对客观事物的存在不能有任何作用。又认为,客观事物虽然没有自然固定的名称,“非物有自然之名,理有必定之称”,但“理得于心,非言不惕,物定于彼,非名不辨”。人们对物、理的认识,不用言词就不能表达出来;客观事物不用名称就不能辨别。因此他说“欲辩其实,则殊其名;欲宣其志,则立其称”,否则人们就无法区别事物,交流思想,从而充分肯定了“言”、“称”反映物、理的作用。他还指出,事物的名称是人们约定的,为的是把不同的事物区别开,“名”归根结柢是根据事物的不同而不同的。语言要根据事物道理的变化而变化。客观的物、理是不断变化的,因而“言”、“称”也应随之变化,“名逐物而迁,言因理而变”。名与物的关系,犹如“声发响应,形存影附,不得相与为二”,从而认为言能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