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行合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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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行合一制汉语拼音:Yi Xing Heyi Zhi;英语:Combination Of Legislature And administration),立法权和行政权属于同一个最高权力机关,或者行政机 关从属于立法机关,仅是立法机关的执行部门的政体形式和政权活动原则。与三权分立制度相对。

  现代议行合一制的雏形是1871年法国的巴黎公社 。巴黎公社委员会是统一掌握立法权和行政权的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认为是议行合一制。

  议行合一制的基本特征是:①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②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各自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不与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分权,不受它们的制约,只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有权选举、决定、罢免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均就自己的工作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