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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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法(teaching method of language and literature),研究中小学语文的教学规律、教学原理和方法,分科教学法之一。

语文教学法的研究对象是:教学的目的和任务、性质和特点、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学生学习语文知识和掌握语文能力的客观规律;教学过程、教学原则和教学方式方法等。

由于小学和中学的语文教学有很大差别,所以语文教学法又分为小学语文教学法和中学语文教学法。语文教学法又有一些分支,如:识字教学法、语文基础知识教学法、阅读教学法、作文教学法等。

在中国,较早出版的语文教学法著作有1921年吴研因的《小学国语国文教学法》和1924年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教学法》。此后,同类书籍相继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语文教学法受到重视,教育部历次制订的中小学语文教学大纲中都有关于语文教学法的原则性规定或要求。人民教育出版社和其他出版社编辑出版了多种小学语文教学法、中学语文教学法和其他关于语文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的书籍。关于语文教学法的讨论研究也在蓬勃展开。1979年后,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和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相继建立。关于语文教学的刊物,据1983年初统计即有《语文教学》、《小学语文教学》、《中学语文教学》、《学作文》、《语文教学与研究》等20余种。中小学语文教学改革的实验,也在全国各地开展起来。

在语文教学法中,1949年以来经常受到注意的问题有:①语文教学的目的和任务;②语文教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③语文基础知识教学和语文能力培养的关系;④阅读教学和写作教学的关系;⑤文学在语文教学中的地位;⑥启发式教学法在语文教学中的运用;⑦识字、阅读和作文教学的各种方法等。进入80年代后,语文教学法的研究又有新发展,如何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功的训练,如何培养和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语文能力,如何培养和发展学生独立学习的能力和如何使语文教学科学化等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