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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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处方,医生针对每个人的具体病情而制定的一种科学的体育锻炼计划。运动处方可使体育活动更好地达到健身与防治疾病的目的,避免不合理运动损害身体;可以吸引更多的人,特别是中老年人和某些慢性病患者更积极地参加体育运动,促进体育运动的普及和科学化;同时也为医学增添一种积极的预防和治疗手段。

运动处方的对象很广。以中老年健康人为对象的,称预防性运动处方;以某些慢性病患者、某些急性病和创伤的康复患者为对象的,称治疗性运动处方;此外还有针对竞技运动员的,称竞技性运动处方。

制定运动处方时,首先要进行系统的体格检查,了解健康情况,包括是否患有慢性病及有无禁忌运动的情况。进一步要作心脏功能测验。条件许可时,用功率自行车或活动平板作心电图功能测验,也可作二级梯试验或哈佛梯试验。运动基础较好者可作K.库珀氏12分钟跑测验。对运动器官伤病患者一般无需作心功能测验,但应对肢体运动功能进行检查。然后根据各项检查结果,结合性别、年龄及运动经历作出运动处方,并对处方的执行作具体指导。运动者根据处方锻炼一个时期(数周或数月)后,重复接受上述检查,以便评定运动效果,制定下一阶段运动处方。

运动处方内容

包括运动种类、应达到的和不宜超过的运动强度、每次运动的持续时间、每周运动次数以及注意事项。

运动的种类主要根据目的而定。例如,为了一般健身或改善心脏及代谢功能,防治冠心病、糖尿病、肥胖等,可参加耐力性项目,如走、慢跑、自行车、游泳、爬山等活动,也可从事原地跑、跳绳、上下楼梯等;为了放松精神和躯体以消除疲劳,或防治高血压、神经衰弱等疾病,可作放松性活动,如太极拳、散步、放松体操、气功疗法、保健按摩等;为了针对某些疾病进行专门的治疗,则要作各种疾病的医疗体操,如患哮喘、肺气肿时可作专门的呼吸运动,内脏下垂时可作适当的腹肌锻炼,肢体骨折后可作恢复关节活动度和肌力的锻炼,脊柱畸形、平足时作矫正体操等。以上各种运动也可有选择地配合运用。

运动的强度对运动效果和安全有直接影响。运动强度掌握得合适,是制定和执行运动处方的关键。反映运动强度的生理指标有运动时的心率、运动时吸氧量占最大吸氧量的百分数、运动时代谢率为安静时代谢率的倍数(梅脱)等。这些指标相互间有密切的关系,但为了方便,常用心率作为标准。处方规定的运动中应达到的和不宜超过的心率,运动时多用计数脉搏的方法来掌握(测10秒钟脉搏乘以6)。心率标准依年龄而不同:

心率标准

心率标准.jpg

耐力性运动通常用中等强度,体质及心脏功能较差者可用小强度。放松性活动一般为小强度。各种医疗体操的运动强度均依疾病性质而异。肢体功能锻炼和矫正体操的强度及运动量,应依肌肉疲劳程度而定,不用心率来判定。

每次运动的持续时间:耐力性运动可自15分钟至1小时,其中达到适宜心率的时间须在5分钟以上;医疗体操可依具体情况而定;运动中间可穿插短暂休息,但计算运动量时要注意运动密度,扣除休息时间。运动强度和运动持续时间共同决定运动量。运动量确定后,运动强度大时,持续时间则较短。所以采用同样运动量时,青年或体质较好者宜选较大强度,持续时间较短,而中老年及体质较差者则宜选较小强度,持续时间较长。

运动次数:一般每日或隔日运动1次,视运动量大小而定。运动量大时,间隔宜稍长。

注意事项:应指出禁忌参加的运动项目、锻炼时自我观察的指标以及出现指标异常时停止运动的标准等。制订及执行运动处方时,都应贯彻循序渐进和分别对待等原则,充分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