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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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用字汉语拼音:Tongyongzi),在使用中可相通换用的汉字,包括同音通用、同义通用和古今通用。同音通用指用一个同音字(或音近字)去替代另一个字,这种替代具有一定的常用性。如中国《礼记·乐记》:“故人不耐无乐(yuè)”。“耐”是通用字,“能”是被换用的本字。古同音通用反映的是古音系统,“耐”、“能”二字在古代分属之部蒸部,阴阳对转,韵母相近,在后代变得很不相同了。同义通用指同义字之间的通用。如“才”、“材”二字,在一般情况下,不可混用,但在指“有才能的人”这个意义上是同义字,可通用 。如《论语·子路》“赦小过,举贤才”和《伪古文尚书·咸有一德》“任官惟贤材”。古今通用指古今字之间通用,也就是用古字代今字。如表示擒获的意思,“禽”是古字,“擒”是今字。唐代杜甫诗中用“擒”字。而宋司马光等编的《资治通鉴》常用“禽”字。通用字与被换用字,二字字义不相同,只是在一定条件下在某个意义上可相通换用。如果二字字义完全相同,则属异体字。异体字间是同的关系,而不是通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