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清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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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教清规汉语拼音:Dɑojiao Qinggui;英语:Taoism Rules),道教对违犯戒律道士的惩处条例,形成于明清之际。

  据《正统道藏》和《道藏辑要》所收《全真清规》与清代北京白云观所订清规,均按道士所犯过失的轻重进行处罚,处罚方式主要有跪香、催单(劝离)、革出(逐出)、杖革(杖责逐出)、火化(处死)等。

  制订清规的目的是约束道士持守道教戒律,惩戒“乖言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