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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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suburb),城市市区以外、市界以内的环状地区。郊区的景观与市区不同,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低,大部分地区为田园、绿化带和一些工业区。

早期的郊区随城市的出现就产生了。中国早在周朝已从制度上划定:“邑外为郊。离城五十里为近郊,百里为远郊”(《周礼·地官·载师》)。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郊区基本上是城市通过领属关系所控制的一个范围。那时城市与周围地域有一种内在联系,即“城乡共生”关系:郊区向城区提供食品、税赋和工业原料,城区向郊区提供保护、工业制品和其他服务。在工业革命后的近代和现代城市的城区与郊区之间,已不存在严格的城乡共生关系,因为城区生产的产品的市场和服务对象不只限于郊区,也不只依靠郊区和附近乡村提供食品、原料。

现代的郊区是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功能主要表现为:①园艺业和畜牧业,为城市提供蔬菜和乳品等不宜长距离运输和不易贮存的农产品。②安置占地面积大或有特殊要求而不宜布置在市区的工矿企业和其他设施,如铁路编组站、飞机场、污水处理厂等。③郊区住宅区。④风景区、公园、森林、疗养地、水源保护区、防护林带等,改善城市生态系统、提高环境质量、提供城市居民游憩场所。此外,有些城市的郊区分布着科学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院校。

根据郊区的职能可划分为两类:①现代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人口迁居郊区(见人口流动),形成居住郊区。②城市一些迁至郊区的产业,同郊区原有产业占用的土地,形成雇佣郊区,或称生产郊区。有些学者提出两者的划分方法为:凡雇佣者与居住者之比在85%以下的郊区称为居住郊区;115%以上的郊区称雇佣郊区;此外,雇佣者与居住者之比在85~115%之间的郊区则称为平衡郊区。60年代以来,特大城市的人口和各项职能活动向郊区迁移,使郊区变成具有多项市区功能的地域综合体,这一过程称为郊区化,即郊区的城市化。

郊区范围的大小与城市规模、城市职能以及所处地区环境有关。通常城市越大,郊区范围也越大。大城市的郊区,土地利用有显著的地域差异,可分为近郊区和远郊区,前者基本上属于城乡交错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