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列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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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列条令(汉语拼音:Dui lie tiao ling;英语:formation regulations),规定军队队列动作、队列队形和队列指挥的法规

概念

  由军队最高领导机关或领导人颁发全军执行。是军队队列动作的准则,队列训练和队列生活的依据。目的在于培养良好的军人姿态,严整的军容,协调一致的动作,优良的战斗作风和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以增强军队的战斗力。

条令内容

  中国人民解放军历来重视队列训练和队列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于1951年颁发第一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草案)》。以后,对队列条令进行了5次修订。1983年颁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内容包括:总则(队列动作的意义和目的,队列训练和队列生活的基本要求,对指挥员在队列指挥时和军人在队列和日常生活中的要求),单个军人、分队和部队的队列动作,分队乘坐汽车和步兵战 车(装甲输送车),以及敬礼、军旗的掌持与迎送、阅兵等。这些规定反映了人民军队的特点,是技术训练、战术训练的基础,是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的一种必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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