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贞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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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贞慧(1604—1656年),明末清初散文家。字定生。宜兴(今属江苏)人。明末诸生,又中乡试副榜第二人。父陈于廷东林党人,官左都御史。贞慧也是复社成员,文章风采,著名于时,与冒襄侯方域方以智,合称“四公子”。曾与吴应箕顾杲共议声讨阮大铖,由吴起草《留都防乱檄》,揭贴于南京,为阮所恨。南明弘光朝,受阮迫害,曾一度入狱。入清不仕,隐居家乡,十余年不入城市。陈贞慧文章婉丽闲雅,兼擅骈散两体。记载掌故及纪念明末“清流”和殉难人士的作品,多寄托故国之思。又《痛史》及《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第一辑,收录《过江七事》一种,专记弘光朝的史事,也题为陈氏之作。

著有《雪岑集》、《皇明语林》、《山阳录》、《书事七则》、《秋园杂佩》等;后三种,收入《太仓先哲遗书》,合称《陈定生先生遗书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