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烟鸡
霞烟鸡,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0年12月7日,《关于批准对永乐葡萄、草河口红松籽、武陟大米、博白桂圆肉、霞烟鸡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38号公告)批准)
产地范围
霞烟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霞烟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霞烟鸡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选种、选配。
1. 选种:选择保护范围内品种特征明显、健康的种鸡留种。
(1)公鸡要选择50至80日龄时选体魄健壮、鸡冠高的。
(2)母鸡选择100至120日龄,胸宽,趾骨与龙骨末端之间较宽,能容三只手指以上,腹部肥圆,腹部触摸柔软而有弹性;肛门红润;羽毛紧贴。
(3)种鸡选择要经过初生、30日龄、60日龄、90日龄、120日龄和180日龄的各阶段选择来确定留种。
2. 选配:选配采取同质选配原则,自然交配公母比例为1:10至1:12,笼养种鸡人工授精公母比例1:20至1:30。
(二)饲养管理。
1. 育雏期(0至6周龄):
(1)温度要求:(略)
(2)湿度要求:(略)
(3)饲养密度:4周龄前每平方米饲养密度不能大于80只,5至7周龄时每平方米饲养密度在不能大于45只。
(4)光照:1周龄内每日23至24小时光照,1周龄之后每天减少光照时间1小时,逐渐到自然光照。
(5)饮水:雏鸡进舍1周内供给温开水,水温与室温一致,保持充足、清洁饮水。
(6)日粮标准:日粮代谢能11.72兆焦/Kg,粗蛋白16%至20%,钙1.0%、总磷0.6%、食盐0.37%。
(7)饲养方式:地面垫料平养或网上平养。
(8)防疫规程:1日龄颈皮注射马立克氏苗,7日龄新支苗(滴鼻),21日龄新支法(饮水),30日龄禽流感油苗(皮注),60日龄鸡新城I系(肌注)。
2. 育成期(6至20周龄):
(1)饲养方式:放牧和舍饲相结合。放牧饲养密度每100平方米饲养50至100只。笼养或地面平养密度6至12周龄每平方米饲养15只,13至20周龄每平方米饲养10只。
(2)饮水:采取自由饮水,保持水质清洁。
(3)饲养:天然饲料与全价配合日粮相结合。放养以自由采食饲料为主,给以少许原粮为辅(玉米、小麦、稻谷等),圈养以全价配合饲料为主,适当补喂青绿饲料。
(4)鸡舍:通风良好,冬暖夏凉。
(5)光照:采用自然光照。
(6)出栏:项鸡140±10日龄;阉鸡180日龄以上。
3. 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三)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1)外貌特征:羽毛、喙及脚胫黄色,羽毛紧贴,体型中等,体躯结实,胸宽背平,腹部肥圆。
(2)胴体特征:皮肤淡黄,表面光滑,纹理较细,肌肉肉红,切面有光泽;肌肉有弹性;具有皮薄、骨细、肉嫩、味香的特征。
2. 理化指标:上市体重:公鸡120日龄体重≥2.00 kg,母鸡130日龄体重≥1.60 kg,阉鸡180日龄体重≥2.50 kg。半净膛屠宰率91%以上。蛋白质≥23%,氨基酸总量≥20.5%,肌间脂肪≥2.6%。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