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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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英语:consul),一国根据国际惯例和同另一国的协议派驻对方国家某城市或某地区行使某些特定官方职务的政府代表。一般分为总领事、领事、副领事和领事代理人。总领事是管辖几个领事区,或者领导一个较大的或特别重要的领事区的领馆馆长。领事是一个领事区的领馆馆长或总领事的助手。副领事为总领事或领事的助手,或者担任领馆的分馆馆长,可代行领事的一切职务。领事代理人由总领事或领事经本国同意后任命,在领事区内设立领事代理处,执行部分领事职务。

领事的主要职责是,以合法手段了解、研究领事区的情况;管理侨民事务,保护侨民正当权益;办理护照、签证、公证、认证等法律性事务;促进派遣国与驻在国之间的经济、文化和科学等关系的发展;监督、管理和协助本国航运、空运;维护并保障领事区内派遣国的贸易、经济、法律和文化等利益。领事由本国外交部领导,并受本国在驻在国的外交使节的指导。在没有派外交代表的国家的领事,其权责在很多地方与外交代表的职权相似。根据国际惯例和有关国家间的互惠协议,领事和领事馆人员享有一定的特权和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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