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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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事故( aircraft accident and incident ),从起飞前开车至着陆后关车的整个飞行过程中,飞机上发生的直接威胁安全操作或者造成人员伤亡、飞机损坏或失踪的事件。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将飞行事故划分为失事和事故两类。失事指造成人员伤亡、飞机受到破坏或失踪(包括处于完全不能接近的地方)等后果严重的事件,又称空难。事故指没达到失事的严重程度,但直接威胁飞机安全操作和使用的事件。

中国民航将飞行事故划分为3个等级。一等事故是:①飞机严重损坏或报废,并且造成人员在事故中或事故后10天内死亡;②飞机迫降在水面、山区、沼泽区、森林,无法接近,并且造成人员在事故中或事故后10天内死亡;③飞机失踪。二等事故是:①飞机严重损坏或报废,但在事故中或事故后10天内无人员死亡;②飞机迫降在水面、山区、沼泽区、森林,无法运出,但在事故中或事故后10天内无人员死亡;③有人在事故后10天内死亡,但飞机没有严重损坏或报废。三等事故是:飞机轻微损坏,没有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

造成飞行事故的原因有恶劣的天气条件、飞机的机械故障、飞行员操作失误、地面指挥及勤务保障过失、飞鸟撞击飞机、暴力劫持飞机等。《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中关于飞行事故调查的附件,规定了飞行事故调查的组织方法、参加人选、调查程度以及事故调查报告的书写项目和格式等,并明确规定发生事故的所在国、飞机的登记国、使用国和制造国在事故调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