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萨斯人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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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尔萨斯人口论汉语拼音mǎ ěr sà sī rén kǒu lùn),(Malthus's population theory),T.R.马尔萨斯关于人口问题的根本观点。他认为人口增殖力比土地生产人类生活资料力更为强大,并断言人口在无妨碍时,以1、2、4、8、16、32、……的几何级数率增长,而生活资料则以1、2、3、4、5、6……的算术级数率增长。当人口增长超过生活资料的增长时,就会发生贫困和罪恶,要限制人口增长,使二者保持平衡。他把自己的人口理论归为3个命题:①人口必然地为生活资料所限制。②只要生活资料增长,人口一定增长,除非受到某种非常有力而显著的抑制。③这些抑制全部归纳为道德节制、贫困和罪恶。他认为这3点是支配人类命运的“人口自然规律”的基本内容。马尔萨斯根据上述基本观点引申出几点结论:①贫困和罪恶是人口规律作用的结果,而不是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造成的。②只有私有制才能消除人口的过快增长。③工人的工资受人口规律的支配,工资水平随人口的增减而变动。④济贫法促使人口增长。以上结论充分体现了马尔萨斯人口论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本质。该理论以土地报酬递减规律为基础,认为由于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食物生产只能以算术级数增长,赶不上以几何级数增长的人口需要,并认为这是“永恒的人口自然规律”。马尔萨斯人口论的错误在于抛开了社会制度,抽象地从生物属性和脱离现实的假设来说明人口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