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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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骨折(fracture),骨或软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中断。暴力引起的称外伤性骨折,有病变的骨骼遭受轻微外力即断裂的称病理性骨折,断端穿透皮肤而与外界相通时称开放性骨折,长期反复轻微外力而逐渐形成的骨折称为应力性骨折。骨折时,折端疼痛及压痛,异常活动,错位畸形,伤肢暂时丧失功能。

  骨折经过处理和一段时间后重新获得连续性及恢复功能即为骨折愈合。骨折对合后仍存在轻微活动时,断端适量的应力刺激能促进骨折愈合;通过血肿机化,原始骨痂形成及骨痂改造塑形的愈合方式称为骨折二期愈合。当骨折完全复位且坚强固定时,通过直接成骨与骨单位的重建骨性连接,仅有少量或无外骨痂,这种原发性骨连接方式称为骨折一期愈合,若骨折8个月后,折端仍有异常活动,X射线片示骨折端硬化且互相分离即为骨折不愈合。

  骨折病人急救时应先查生命体征,再查局部伤情。急救措施包括防治休克,止血包扎,就地取材临时固定,保持呼吸道通畅,保持受伤脊椎勿弯曲,勿扭转,及时安全送往医院。骨折的治疗原则是正确复位、妥善固定及功能锻炼。多数病人可用手法复位,关节内及附近的骨折可用撬拨复位,肌肉强大的短缩移位可用牵引复位、切开复位与内固定结合考虑。复位的标准是断端对位良好,对线良好。固定的方式有内外两类。内固定应用金属钉、板、针等,可达到复位准确,固定牢靠,便于早期活动。常用于关节内骨折,多发骨折,合并神经、血管修复术的骨折以及手法复位不成功的骨折,但是剥离骨膜,破坏血运,可能影响骨愈合。外固定应用石膏、夹板、牵引及外固定架。小夹板加压垫固定,不包括上下关节,邻近关节的骨折需超关节固定,有利于未固定关节的早期活动,但是治疗时需要经常调整松紧及注意压垫压力,以免引起压疮及肌肉缺血挛缩。功能锻炼以主动运动为主,应从复位后即开始,循序渐进,上肢目标是恢复手的功能,下肢是稳定负重及行走。开放性骨折应彻底清创,稳定折端,消灭创面并应用抗生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