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土地白酒
黑土地白酒,黑龙江省甘南县甘南镇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4年7月9日,《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万昌大米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4年第77号)批准)
产地范围
黑土地白酒产地范围为黑龙江省甘南县甘南镇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黑土地白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黑龙江省甘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黑土地白酒的检测机构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1.高粱:选用产地范围内所产大蛇眼高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小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酿造用水:采用产地范围内无污染的地下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相关规定。
二、生产工艺
采用续糟配料,以中温曲作为糖化发酵剂,泥窖固态发酵,混蒸混烧,分层取酒,量质摘酒,分级陈酿,勾兑等传统酿酒工艺。
三、生产关键控制点
1.窖池:要求使用具有3年以上连续使用的泥窖池,窖池池壁以当地特有的黄粘土垒砌而成,厚度≥50cm。四壁外敷培养好的特制窖池泥,厚度≥8cm。
2.发酵周期:从酒醅入池封窖发酵至下一次开窖起糟取酒的时间≥45天。
3.蒸酒蒸料:采用续茬配料、甑桶蒸馏,蒸酒蒸料同时完成。
4.陈酿:用传统陶坛、酒海储藏,基酒储藏≥3年,调味酒≥5年。
5.禁止性要求: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色泽和外观: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气:具有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自然复合香气
口味:酒体醇和,味谐调、尾净绵长
风格:具有窖香优雅、柔和绵甜的典型风格
2.理化指标:
酒精度,%vol 42~52
总酸(以乙酸计),g/L 0.40~1.3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2.00~3.50
己酸乙酯,g/L 1.20~2.70
固形物,g/L ≤ 0.35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