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青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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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青瓷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06年5月20日,龙泉青瓷传统烧制技艺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9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从111项申报项目中审议并批准了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的76个项目,龙泉青瓷传统烧制技艺榜上有名,是全球第一也是唯一入选的陶瓷类项目。

龙泉生产的釉色呈青绿色的瓷器。龙泉青瓷兴起于北宋中期,后在继承传统技艺和艺术风格的基础上,还创新了青瓷玲珑、青瓷釉下彩、青瓷开光等新品种。它采用当地优质瓷土、紫金土、石英等陶瓷器原料,成型后以传统的堆、雕、贴、镂、刻、粘、划等手工技艺制成半成品,然后施釉,在1300℃左右的高温下用重还原气氛烧制,釉中的高价铁被还原为低价铁,使瓷釉呈现青绿色。

龙泉青瓷

龙泉青瓷按产品特征可分为哥窑青瓷和弟窑青瓷。哥窑青瓷质坚胎薄,釉层饱满,釉色有翠青、粉青、灰青、浅青等,其中以粉青为贵。利用胎、釉两者膨胀系数不同,经高温烧成冷却后产生的釉面自然裂纹和造型中优美线条作为装饰手段,有金丝铁线之美称。胎为黑色,底脚露胎,胎足如铁,器口薄釉处微露胎而泛紫色,称为紫口铁足,它与釉面的纹片相映衬托,显得古色古香,端庄典雅。弟窑青瓷白胎厚釉,釉层丰满,釉色青翠,光泽柔和。有梅子青、粉青、月白豆青、蟹壳青等不同色调,以梅子青为佳。瓷面采用浅浮雕手法装饰,其棱线处微露白痕称“出筋”,脚呈朱红色为“朱砂足”,它与青翠晶莹的釉面相衬托,苍劲挺拔,浑朴凝重,被誉为青瓷之花。


龙泉青瓷有“质如玉、亮如镜、声如磬”的美誉。龙泉青瓷不仅是皇宫的贡品,而且是中国国对外经济、文化交流的世界性商品。

龙泉窑始于西晋,北宋时已初具规模,南宋中晚期进入鼎盛时期,制瓷技艺登峰造极,梅子青、粉青釉达到了青瓷釉色的最高境界,传统龙泉窑中的哥窑与官、汝、定、钧等窑并称为宋代五大名窑。

青瓷以瓷质细腻,线条明快流畅、造型端庄浑朴、色泽纯洁而斑斓著称于世。“青如玉,明如镜,声如磬”的“瓷器之花”不愧为瓷中之宝,珍奇名贵。龙泉窑的青瓷技艺推动了各地瓷窑的发展,从南宋至明代,福建、广东沿海和江西一带的瓷窑纷纷烧造出类似龙泉青瓷的产品。

龙泉窑青瓷在国外也有重大影响,宋元时期就大量出口,陈桥驿在《龙泉县地名志序》中说:"从中国东南沿海各港口起,循海道一直到印度洋沿岸的波斯湾、阿拉伯海、红海和东非沿海,……,无处没有龙泉青瓷的踪迹。"龙泉青瓷在宋元时达到高峰,明代生产规模不减,但质量下降,至清代逐渐衰落,晚清后曾一度停烧,仅有少数窑口从事仿古生产。

地域保护范围

龙泉青瓷原产地域范围以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龙泉青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产区划定的意见》(龙政[2002]46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龙泉市现辖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