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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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方舟

  于方舟(1900-1928),原名于兰渚,直隶(今河北)宁河(今属天津市)人。1919年“五四”运动期间,在直隶省立一中读书,任该校学生救国团团长,天津学生联合会评议委员,天津各界联合会学生代表。继周恩来等人组织觉悟社之后,建立新生社。1920年初,与周恩来等组织学生到直隶省公署请愿,被捕入狱。1922年9月,考入天津南开大学文科。1923年,经李大钊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冬,负责筹建天津党组织。1924年1月,以直隶省代表身份参加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并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执委。2月在天津组建了国民党直隶省党部,为主要负责人。1924年5月中共天津地委执行委员会成立,当选为书记。1925年3月,与邓颖超等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国民会议促成会全国代表大会。1927年任中共顺直省委组织部长。同年10月,赴玉田领导第二次农民暴动,转年2月在玉县城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