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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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英语:masses are the creator of history),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人民群众指推动历史发展的社会大多数成员的总和,在阶级社会中包括所有促进社会发展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不同的国家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有着不同的构成,但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始终是人民群众的主体。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原理的含义是,在参与历史活动的一切人中,人民群众对于历史的发展具有决定作用。

理论溯源

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也有一些政治家和思想家提出过贵民、重民的思想。中国先秦思想家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孟子·尽心下》)。荀子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荀子·哀公》)。19世纪法国复辟时代的历史学家,也看到了人民群众在法国革命中的力量,认为历史并非从国王开始,而是从人民开始,历史著作首要任务是描写人民的命运,而不是描写个别显要人物。这些观点相对于以往把英雄豪杰奉为历史主宰的社会历史理论而言,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但在当时他们不可能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在他们的思想体系中,这些重民的思想也不占主导地位。同时,这些思想以承认剥削阶级的统治和服从这一统治为前提,目的是维护和改善剥削阶级的统治,因此虽有合理性和积极意义,但终未超出英雄史观的范围。马克思主义第一次在人类历史上科学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问题。唯物史观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观点出发,认为社会发展的历史首先是物质资料生产发展的历史,而人民群众是物质生产方式的主体,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

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

马克思主义承认历史上杰出人物的重要作用,但认为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只有人民群众,首先是占人口大多数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表现在:

①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类为了生存,首先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人民群众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物质资料的承担者。只有他们创造出一切物质生活资料,在这个基础上,人们才能从事政治、科学、文化、艺术等其他社会活动,实现人类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劳动群众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不断积累生产经验,提高生产技能,改革生产工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每一代的劳动者都是在继承前一代人所创造的生产力的基础上发展新的更高的生产力的,这就形成历史的联系,形成人类历史。

②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为精神生产创造了物质前提。他们的生活、实践活动是一切精神产品形成和发展的源泉。他们还直接参与精神财富的创造,对人类科学、文化艺术的发展作出直接的贡献。即使在劳动群众的才智受到压抑的阶级社会中,劳动群众中也涌现出许多科学家、发明家、文学家、艺术家和哲学家。

③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历史的发展是通过一系列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来实现的。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阶段,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由革命阶级领导的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革命力量,或早或迟会起来推翻维护旧的生产关系的腐朽的社会势力,为新的社会制度开辟前进的道路。历史上一切真正的革命运动,都是以人民群众为中坚力量的。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的人心向背,体现了历史的主流,反映着历史发展的方向。无论在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中,还是在改朝换代的斗争中,得人心者昌,失人心者亡,这是被反复证明了的真理。

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作用的社会制约性

人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社会条件下创造历史。这一社会条件是指他们历史活动所处的现实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状况的总和,其中经济情况是决定性的。人们的历史活动总是离不开其所处的经济地位。剥削者受到所属阶级利害的局限,劳动群众自身的团结性、组织性、纪律性、坚定性以及创造历史的自觉性和起作用的程度等,也会受到他们所处的经济地位的限制,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奴隶和农民,虽然能够动摇或摧毁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但不是先进生产方式的代表者,不能在斗争中建立起新的社会制度。只有无产阶级是新的生产方式的代表者,他们摆脱了以往劳动阶级的狭隘局限,在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下,不仅能够摧毁旧世界,而且能够建立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新世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第一次成为社会和国家的主人,他们创造历史的作用得到了空前的发挥。然而,他们也只能适应当时生产力的水平和在社会经济结构所提供的条件下起作用,不能超越客观条件去创造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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