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行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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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行为学Praxeology),是一种研究人类行为的学科。意指人对于环境及他人有所反应而表现出来的行为。这一词最先在1890年被阿尔弗雷德·埃斯皮纳斯提出,但真正为人所知的则是奥地利经济学派学者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稍后所提出的理论。

概要

米塞斯试着探索经济学的根基。如同其他奥地利经济学派经济学家和古典经济学学者一样,米塞斯反对使用观察的方式研究人类行为。他认为人类的行为太过复杂,不可能将其以解构的方式进行研究,而且人类的害羞本性使得他们的行为总是无法被正确的观察。也因此,与自然科学不同的是,观察人类行为或者试图以历史资料解释人类的社会科学研究,都难以避免的会受到其他种种没有注意到的研究变因所影响。

由于在历史统计有关的研究中研究者们必然会遭受个人主观的影响,米塞斯提出一个新的研究方式,改研究人类行为中的逻辑架构(他后来便将他的钜作命名为《人类行为》)。在其他作品中他进一步阐述了经济学方面的研究方法论。

在人类行为中米塞斯提出了一套观念,主张人类所有带有意识的行动都是为了增进他们自己的快乐和满足感。他谨慎的强调人类行为学并不是要统一定义快乐的目标为何,而只是要研究那些在个人看来能够使他快乐的目标。而一个人增进快乐的方式就是排除那些使他不快乐的来源。由于未来是无法确定的,因此所有人类行为也都是出自对于未来的预测。

“会行为的人类”被定义为是一个有能力进行逻辑思考的人,否则这个人将只不过是一只被本性所驱动的生物而已。同样的,一个会行为的人类必定有某些让他感到不快乐的来源,同时这个人也相信自己有能力排除这个不快乐的来源,否则人类根本就不会行动。

米塞斯提出的另一个结论是,人类所有的决策都是以排序方式为基础的。因此,一个人不可能同时进行超过一种行动,知觉的大脑在同一时间只有可能处理一个决策—即使这些决策可以被迅速排列亦然。因此人类只会先排除掉那个最使他感到不快的来源,接着再排除第二紧迫的不快来源。除此之外,米塞斯认为主观的价值是不可能以数学方式计算的,人不可能以基数来评估他的价值衡量。举例而言,一个人可以说“我倾向于先买下一台电视机,而不是买下一台DVD播放器”,但他不可能说“我倾向买下一台电视机的欲望高过买下一台DVD播放器的2.5倍。”

在一个人满足了他最紧迫的目标后,他会接着转向第二紧迫的目标,而第二紧迫目标又总是比他的第一紧迫目标来得不重要。也因此,当一个人达成越来越多未来的目标时,个别目标的满足感(或称为边际效用)也会因此减少。这个现象又可以称为边际效益递减

因此在人类社会中,许多人类行为都是处于人与人之间的贸易,一个人将他视为较不重要的东西与另一个人交换他视为较重要的东西,而另一个人也对贸易抱有相同的期望,希望换得他认为较重要的东西、而牺牲他认为较不重要的东西。人类行为学对于此领域的研究又称为交易经济学(Catallactics),这也是在经济学界较容易被接受的理论。

人类行为学的分类

依据穆瑞·罗斯巴德的理论(pp. 945-946),人类行为学可以作出以下分类:

  • A. 孤立型的个人理论
  • B. 人与人之间的自愿贸易理论(交易经济学,或者称为市场经济学)
    • 1. 以物易物时
    • 2. 通过交易媒介时
      • a. 在自由市场的情况
      • b. 当市场受到暴力干扰时的情况
      • c. 当市场受到暴力摧毁时的情况(社会主义)
  • C. 战争-敌对行动的理论
  • D. 博弈的理论
  • E. 未知的领域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