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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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并(merger annexation),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企业并入本企业或企业集团中,使被兼并的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

  企业兼并表现为企业间资产存量的流动。从宏观上说,企业兼并有利于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的优化。从微观上说,企业兼并是壮大企业实力、实现企业规模经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导致劣势企业原来占用的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从而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促使产业结构向优化方向发展。

  企业兼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产物,是竞争机制作用的必然结果。中国的企业兼并是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兴起的。1988年开始,企业兼并作为深化企业改革促进机制转换和结构优化的新形式,在全国普遍展开。

  企业兼并的主要类型有:①横向兼并。即生产、经营相同产品的企业之间的兼并。②纵向兼并。即在生产、经营、销售、流通过程中具有前后关联的企业之间的兼并。③混合兼并。即彼此无直接的生产经营联系的企业之间的兼并。

  中国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包括:①承担债务式兼并。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的债务为条件接收被兼并方的资产,取消其法人地位;被兼并方则避免宣告破产。②购买式兼并。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的资产,使被兼并方失去法人地位,成为兼并方的下属工厂或分公司。③控股式兼并。兼并企业通过购买被兼并企业的股份,达到控股比例,从而将其纳入兼并企业的运行轨道,被兼并企业仍保持其法人地位,但具有兼并企业子公司的性质。④吸收股份式兼并。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企业的股东。

  中国企业兼并的一般程序是:①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直接洽谈,初步确定兼并企业和被兼并企业。②对被兼并企业现有资产进行评估,清理债权、债务,确定资产或产权转让底价。③以底价为基础,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成交价。④兼并双方的所有者签署协议。⑤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和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