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目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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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目的论,(historical teleology),主张历史是某种先定目的的实现过程的理论。它是目的论在历史观上的表现。

古希腊罗马时期已有一些思想家把社会现象和历史事件看作某种预定目的的实现。柏拉图认为社会等级的划分服从于至善的目的。中世纪宗教神学则把历史看作由神的意旨所安排。托马斯·阿奎那说,有一个统治世界的智慧驾驭着历史,朝向一个确定的目的,因此才使世界上各式各样的事物都遵循着同一个秩序活动着。当代新托马斯主义者继续宣扬这种神学目的论的观点。G.W.F.黑格尔把历史理解为“理性”、“精神”的展开和实现。在他看来,“精神”中早已潜伏着世界历史,各个民族的那些伟大历史人物则不过是“世界精神”实现自己目的的“活的工具”。历史目的论是对历史发展因果关系的曲解。在历史发展中并不存在抽象的先定目的。历史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人们历史行动的“合目的性”,不过是对历史规律自觉或不自觉的反映。

在各个世代依次交替的历史过程中,前一个时期的历史影响着后一个时期的历史,所谓历史的“使命”和“目的”之类的概念,所表明的只不过是从后来历史中得出的抽象,也是从先前历史对后来历史发生的积极影响中得出的抽象。如果把这种抽象神秘化,事情就会被思辨地颠倒成这样,好象后一个时期历史乃是前一个时期历史的目的。这样就导致了历史目的论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