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知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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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知政事汉语拼音:Calan;英语:vice grand councilor),中国唐代初年宰相加衔。宋至明初副相及元至明初行省副职。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宰相,但不轻易授人,常用其他官员另加官衔为宰相,贞观十三年(639)开始以参知政事作为宰相加衔之一,地位高于其后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加衔,龙朔元年(661)后罢设。宋初沿袭唐、五代旧制,以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乾德二年(964)设参知政事(简称参政)为副相,最初只是奉行制书,不预奏事,不知印,也不升政事堂(中书门下)与宰相议事,实际上只是宰相助理。开宝六年(973),参知政事得与宰相于政事堂同议政事,轮班知印,职权、礼遇接近于宰相。通常设一或二员,偶设三员,宰相出缺时,代行宰相职务。元丰改制,废参知政事,另设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以代。建炎三年(1129)又改门下侍郎、中书侍郎为参知政事,废尚书左、右丞,直至南宋亡。南宋参知政事常兼同知(或签书)枢密院事等,或由知枢密院事等兼(权)参知政事。参知政事和门下、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以及枢密使、副使、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等,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辽南面官设中书省管理汉人的一般行政事务,以参知政事为副长官。金设三省,后只设尚书省,以参知政事为副相;设“行台尚书省”(大区级)时,以行台参知政事为副长官。元设中书省,以参知政事为副相;设“行中书省”(行省、省),以参知政事为副长官。明初均沿设,洪武九年(1376)废省级参知政事;洪武十二年又废中书省,副相参知政事亦废。 

由来

  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宰相,但不轻易授人,常用其他官员另加官衔为宰相,参知政事就是加衔之一。唐中叶以后不再使用。宋初沿袭唐制,以侍中、同 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乾德二年(964)又设参知政事(简称参政)为副相。

发展

  开宝六年(973),参知政事始得与宰相于政事堂同议政事,职权、礼遇接近于宰相。宰相出缺时,代行宰相职务。元丰改制废参知政事,另设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以代。建炎三年(1129)又改门下侍郎、中书侍郎为参知政事,废尚书左、右丞,直至宋亡。南宋参知政事常兼同知(或签书)枢密院事等,或由知枢密院事等兼(权)参知政事。参知政事和门下、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以及枢密使、副使、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等,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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