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异端派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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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教异端派别汉语拼音jī dū jiào yì duān pài bié),(Christianity,Heretical Sects of),在神学观点上与占统治地位的基督教正统理论相左因而受到当时教会权威排斥的基督教派别。关于异端的概念和理论以及对异端的排斥谴责主要出现于古代和中世纪。在近现代,由于理性主义的影响以及宗教宽容与信仰自由原则的深入人心,同时由于基督教普世合一运动的出现和发展,对于异端的理解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一般说来,现代基督教在接受本派教义的同时,不再把持其他观点的基督徒斥为异端。基督教历史上的异端大致可按其出现的时期分为古代异端和中世纪异端两大类。

  古代判别异端与正统的标准,主要来自圣经中先知和使徒的言论。后来教会开始通过公会议来确定正统,斥责异端,并以编定新约正典、公布信经的形式,把正统信仰和教义固定下来。在早期的罗马教会中,形成惯例的做法是正统教义须由教皇批准。古代被斥为异端的教派包括基督教诺斯替派、马西昂派、孟他努派、阿里乌派、阿波利拿里派、聂斯托利派、一性论派、贝拉基主义、多纳图派等等。

  中世纪的异端概念已不限于教义方面的错误,还包括基督徒生活与操持方面的“错误”。12~13世纪,为了对付异端,天主教建立了异端裁判所,并把受到审判而又不肯公开认错的异端分子交给世俗当局惩处,有时还发动十字军讨伐异端。宗教改革后很长时期之内,天主教会仍保留过去关于异端的理论,对异端仍予以谴责,新教各派则认为自己所持的信仰是真理,视其他派别为异端。中世纪异端包括一意论派、保罗派、鲍格米勒派、阿尔比派、韦尔多派、鞭笞派、罗拉德派、胡斯派、旧礼仪派、杜霍波尔派等等。基督教世界的政教逐渐分离之后,基督教各派对异端的强制制裁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