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唯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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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观唯心主义英语:objective idealism),唯心主义的两种基本类型(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之一。客观唯心主义的特征,是虚构某种脱离物质、脱离任何个人的“客观”精神,并把它当成万物的创造者。在中国,西周时代的天命观是具有初步理论色彩的客观唯心主义。汉代董仲舒的神学目的论是系统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他认为“天”是“百神之大君”,“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三纲五常的封建秩序是“天”有意志有目的安排的。魏晋玄学把神秘的精神实体作为万物的本原。王弼认为“万物皆由道而生”,而“道”是“无状无象,无声无响,故能无所不通,无所不往”的独立存在的精神。宋代的朱熹认为“理”是天地万物的创造主,“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在西方,古希腊柏拉图的理念说是最早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他认为“理念”世界是唯一真实的存在,由具体事物构成的“感性世界”则是由“理念”派生出来的不完善的“摹本”或“影子”。欧洲中世纪的托马斯主义和实在论也是客观唯心主义的体系。近代最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代表是G.W.F.黑格尔,他认为“绝对精神”是宇宙的本原和基础,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现象都是“绝对精神”在自我实现、自我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中的外部表现。现代客观唯心主义的主要流派有新黑格尔主义、新托马斯主义、人格主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