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机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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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机器局,1875年农历十月,山东巡抚丁宝桢奏准,用银19800两,在济南泺口创建山东机器局(今山东化工厂址)。这是山东近代官办工业之始。该局占地300余亩,并在章丘办煤矿自用。1876年建成机器、生铁、熟铁及火药厂和火药库,产品有火药、子弹、炮弹、铅丸、枪炮及配件。年末,机器局技术人员曾昭吉在国内最先试制成功马氏尼后膛枪。1894年,山东巡抚李秉衡拨银12万两,新建大枪厂、熟铁厂、枪子厂、轧铜厂、军火库等厂房80余间,工厂规模比前扩充三分之二。1901年,机器局辖有子弹、火药、炮、翻砂、熟铁、轧铜、电料、木工厂及火药库(23座)。生产枪、炮、枪弹、火药及机器、锅炉、电灯、电池等。所造军火,除装备本省军队外,亦供应其它省份。

  1911年,改称山东兵工厂。厂部设有副官、文牍、会计、审计、审查、医务、差遣处,下辖机器、火药、枪弹、白药、炼铁、铸铁、轧钢、化钢、木工、工程所,火药库、物料库。国民党政府成立后,工厂归军政部管辖,1930年秋,工厂下辖动力、机器、制弹、制药、炸弹厂,共有工人1400人,生产枪弹、手榴弹、飞机炸弹、无烟火药。1933年,工厂移交国民党第三路军管辖,改称济南兵工厂。后又交归军政部,恢复原称。“七七”事变后,工厂迁往西安。日军利用原厂址,建办兵工厂。抗日战争胜利后,工厂被国民党接管,称联勤第四十四兵工厂,有工人约2000人,产品有机枪、步枪、迫击炮、枪炮弹。济南解放后,工厂改为工业局三厂,后又改称新城化工厂,现名山东化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