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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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春桥汉语拼音:Zhang Chunqiao;1917年2月1日-2005年4月21日),文化大革命时期的重要政治人物,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委兼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南京军区政委、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主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等要职,“四人帮”成员之一。山东菏泽巨野人。卒于北京

  1931年入济南正谊中学。1935年到上海,参加左联和社会科学家联盟。1938年到延安,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到晋察冀根据地,历任华北联大宣传科长、《晋察冀日报》副总编辑。1947年任中共石家庄市委秘书长兼石家庄日报社社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华东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解放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艺工作部部长、市委政治研究室主任、市委宣传部部长、市委书记。1965年与江青共同策划撰写批判《海瑞罢官》文章。1966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后任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1967年1月回上海组织打倒上海市委的“一月夺权”活动,任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主任。“文化大革命”中伙同江青制造了大批打击迫害干部群众的冤假错案。1969年当选为中共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1973年当选为中共第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江青、姚文元王洪文结成“四人帮”。1975年任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国务院副总理。1976年10月6日被华国锋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隔离审查。1977年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宣布开除其党籍,撤销一切职务。1981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3年改判为无期徒刑。1997年12月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1998年1月保外就医。2005年因患癌症病亡。

生平

早年

  张春桥1932年至1934年在山东济南私立正谊中学读书。1933年春,张春桥加入国民党复兴社分子李树慈和马吉峰等人在济南成立的法西斯蒂组织华蒂社。由复兴社出资创办了《华蒂》月刊。“华蒂”,就是“中华法西斯蒂”的意思。张春桥是华蒂社的发起人之一和“中坚”分子,积极为华蒂社发展组织、撰写文章,进行宣传。1935年5月,张春桥到上海,服务于复兴社特务崔万秋麾下从事文化运动。

  1936年3月15日,张春桥化名狄克,在《大晚报》副刊《火炬》上发表《我们要执行自我批评》的反动文章,攻击鲁迅。鲁迅在同年4月16日写了《三月的租界》一文,反击狄克。 1937年9月,张春桥离开上海,返回济南,奉山东复兴社特务头子秦启荣之命,由复兴社特务赵福成掩护,1938年1月进入延安。

  张春桥1940年赴晋察冀解放区,历任《晋察冀日报》副总编辑、《石门日报》社社长、石家庄市政府秘书长兼《石家庄日报》社长。1949年7月至9月任职新闻日报管委会委员。1949年随解放军进入上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任华东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至1953年1月)。1951年11月至1955年1月任上海《解放日报》社副总编辑、社长兼总编辑,1955年1月至8月任《解放日报》社总编辑。

进入中央

  1958年,一篇《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文章深为毛泽东赞赏。1959年1月起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1962年6月至1965年5月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治研究室主任。1963年3月至1965年6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1963年12月至1965年3月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候补书记。1965年3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分管宣传文化工作。1966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委员兼华东局宣传部部长。

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年5月至1969年9月任中央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1967年他与姚文元王洪文一道制造上海“一月风暴”,在全国刮起夺权风。1967年2月至1976年10月任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主任。1967年5月8日至1976年10月兼任上海警备区第一政治委员。1967年5月至1976年10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第一政治委员、军区党委第一书记(1967年10月起)。1969年4月起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军委委员。1970年11月至1976年10月任中共中央组织宣传组副组长,1971年1月至1976年10月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1971年10月至1975年2月为中共中央军委办公会议成员。1973年8月起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1975年1月起任国务院副总理。1975年2月起任中共中央军委常委。1975年1月起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总政治部党委第一书记(1975年8月起)。

  1975年他发表《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被刊登在报刊上,甚至印成单行本全国发行。邓小平就文章向毛泽东提出意见,毛特意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批评“四人帮”。

被捕与晚年

  1976年,毛泽东去世;同年10月6日晚8点,华国锋联合叶剑英、汪东兴等,在中南海怀仁堂诱捕张春桥等人。“四人帮”出人意料地被捕后,张春桥在法庭上的表现特别引人注目。他一言不发,以默视法庭的态度完成了他最后的历史画像。

  1981年1月25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作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3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裁定,鉴于张春桥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依法将对其原判处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1997年12月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1998年1月送北京复兴医院保外就医,因癌症于2005年4月21日病逝。2005年5月10日,新华网发布了当局对于张春桥病亡的死讯。

家庭与婚姻

  张春桥的妻子文静(原名李淑芳),1916年出生,李淑芳在1943年日军大扫荡时被捕,押到石家庄后叛变,当时时任《晋察冀日报》副总编辑的张春桥与李淑芳联系上,安排她进报社当编辑,并改名文静。抗战胜利后,他们在张家口结婚,文静随后被安排在上海市委办公厅工作。两人于1973年离婚,由于文静的离婚虽经中央批准,但没有公开,所以张春桥出狱后仍和文静共度晚年。

  张春桥有弟弟张秋桥,曾任总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