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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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物教英语:fetishism),原始人把某些特定物体当作具有意志和影响力的活物而加以崇拜宗教,与拜神教相对。在原始社会中,当神灵观念尚未完全形成之前,原始人由于对自然现象缺乏理解,以为许多物体(包括自然物和人造物)如石块、木片、树枝、弓箭等具有活力和灵性,从而加以崇拜,视其具有神秘的、超自然的性质,能够支配人的命运。这种崇拜通常是直接对某个具体之物或某类物体加以膜拜,有时亦可塑造出某一物件作为膜拜对象。

拜物教的提法及其研究可以追溯到18世纪法国思想家C.de布罗塞1760年发表的《物神崇拜》。“拜物”一词源于葡萄牙文feitigo,意指“人为的”、“手工的”、“虚假的”或“巫祝的”等,最初被葡萄牙人用来专门描述西非土著民族崇拜的神像。布罗塞认为在拜物教中能看到一切宗教现象的原始形式,所谓“拜物”即指一种对载有神力的物体的崇拜,如果这一物体为石头、木料、骨架或土块等实物,或是由之构成的偶像,其中“附有神秘的魂灵”,就被视为一种“鬼魂拜物教”;若物体被认为载有某种捉摸不透的“神力”,则被称为“神力拜物教”。这种神力论被19世纪的宗教人类学家加以运用和发挥,他们对在太平洋岛屿的美拉尼西亚人、美洲印第安人和非洲黑人中发现的原始宗教崇拜现象都用“神力”来概括。这些具有特别作用的“神力”一般指它对人类有利和带来好处的方面,而对人类不利和有着危害的方面则被称为“禁忌”。拜物教的影响在文明社会仍然存在,如对“圣物”、“圣人”遗骨或遗物、护身符的崇奉和运用等。此外,在现代社会中对商品、货币、资本等的崇拜亦被视为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商品所体现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物与物的关系,这些物具有了一种神秘的力量,它控制着商品生产者,支配着商品生产者的命运,为商品生产者崇拜和迷信。马克思称之为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是商品拜物教的发展形式。当金和银因其天然属性从商品世界中游离出来而充当一般等价物时,商品生产者的命运就决定于商品能不能换成货币,商品的神秘性进而发展成了货币的神秘性,货币具有了支配人们命运的神秘力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在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过程中出现了资本拜物教。资本拜物教就是把资本的价值增殖看作是物本身具有的魔力的一种错误观念。在资本主义直接生产过程中,资本就已具有了一种神秘的力量;在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中,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利润分割为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和利息,使资本的神秘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资本拜物教的形成使资本主义社会成了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

总之,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都是把物在社会生产过程中获得的社会的经济的性质,变为一种自然的、由这些物的物质本性产生的性质,以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掩盖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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