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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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连名制汉语拼音mǔ nǚ lián míng zhì),(Name Linked between Mother and Daughter),母名与女儿名相连的命名制度。产生于母系氏族制的繁荣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中国的布朗族独龙族和高山族等虽已基本实行一夫一妻制,妻子从夫居住,但仍存在这种命名制度的残余。例如布朗族的人名通常为三个音节,第一个音节系性别通称,二、三两个音节才是名字。母女连名,是将母名的第二个音节作为女名的第三个音节。假若与别人同名,可在母名之后加上外祖母名。独龙族则是在本人名之前、家族名和父名之后连上母名。凡实行母女连名的民族,也实行母子连名,连法与母女连名相同。古希腊的吕西亚人曾流行此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