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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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与气,中国宋明理学的一对主要范畴。理气关系问题虽然到宋代才被突出出来,但理和气两个范畴早在先秦就已提出。“理”通常指事物的规律、准则,有时也指作社会规范的礼义;“气”通常指一种极细微的物质,被看作是构成世界万物的本原或原始材料。到了宋代,把理和气作为一对高度概括的哲学范畴,用以阐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并依据对理和气何者为第一性的回答,形成理本论和气本论两大派别。前者以二程、朱熹为代表,后者以张载为代表。明代王廷相认为气是世界上唯一的实体;而理“虚无象”,不是实体,不能离开气而独立存在。明清之际王夫之也认为世界统一于作为物质实体的气,理是气固有的秩序条理,即气运动变化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