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党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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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党国际(Socialist International),各国社会党、社会民主党和工党的国际联合组织。前身是1923年在汉堡成立的社会主义工人国际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社会主义工人国际停止活动。1944年英国工党发起恢复该组织。1947年欧洲各国社会党和社会民主党在比利时安特卫普召开会议,成立国际社会党会议委员会。经4年筹备,于1951年6月30日至7月3日在西德法兰克福召开国际社会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宣告成立社会党国际。大会通过纲领性宣言:《民主社会主义的目标与任务》(又称《法兰克福宣言》)。自称其历史始于1864年第一国际成立之时,是第二国际和社会主义工人国际的继承者。会上宣布原则纲领,决定章程。1989年通过的《斯德哥尔摩宣言》经1992年的调整后成为其原则纲领。总部设在伦敦。主席W.勃兰特,总书记P.韦内宁(1986)。组织机构有代表大会、理事会、财务与行政委员会、秘书处。1992年皮埃尔·莫鲁瓦当选为主席。出版物为《社会党事务》。

  社会党的基本纲领概括称之为社会民主主义。它认为全球性意识形态对抗已结束,应以社会民主主义为指导,建立“全球安全、责任分担、国际合作”的世界新秩序。强调应以国家作用克服市场的缺陷,实现社会公正。主张经济社会权利特别是受教育权利是人权的重要成分。主张加强联合国并使之民主化,同时主张建立地区合作与安全体系和实行地区一体化。在发展援助方面,强调提供援助和市场准入应同有关国家的环境、裁军、人权政策挂钩。社会党国际在成立后相当长的时期里以西欧为中心,过去一直拒绝同共产党建立任何形式的合作。从1972年第12次代表大会开始,允许成员党自由决定同包括共产党在内的其他政党发展双边关系。1976年W.勃兰特任主席后,国际加强了在西欧以外地区的活动,在第三世界特别是拉美取得了组织上的重大发展。1993年2月,国际在希腊雅典召开理事会议。会议认为在“后共产主义”时期,应支持民主化进程并要参与对选举的国际观察,并决定设立亚太委员会等10个委员会,以促进社会党国际成员党在亚太的活动。

  社会党国际是一个交换情报和经验、表明共同立场的组织机构,宗旨是加强各国社会党的相互联系,通过协商方式求得政治态度的一致。对参加成员没有组织约束力,不硬性规定各成员执行它的决议。社会党国际章程规定,其成员分正式成员党(有发言权、表决权和缴纳会费义务)、咨询党(有发言权和缴纳会费义务)、观察员党(有出席、观察正式会议的权利和缴纳会费的义务)、兄弟组织(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和联系组织(有发言权)4种。截止1993年,共有66个正式成员党、25个咨询党、8个观察员党、3个兄弟组织、9个联系组织,拥有2500万党员,2亿选民,共有111个成员党和组织在29个国家执政或参政。组织成员以欧洲的党占多数。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丹麦、瑞典等国家的社会党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20世纪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社会党国际先后建立了亚太社会党组织、非洲社会党国际以及社会党拉美和加勒比海委员会等地区性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