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技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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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技术法(network technology law),调整网络技术在发展和应用过程中一系列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主要有以下内容:

①保障网络安全的法律制度,包括防止破坏网络正常运转和截取、窃取他人机密数据,以及通过网络散布不当信息的法律规范。各国刑法中有关打击严重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条款和相关行政法规中规范网络服务的规定均属于这类规范的典型。如中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

②在网络环境中保护著作权的法律制度。各国的著作权法不仅将“复制权”等经济权利的适用范围延伸至网络环境,还扩大了原有“传播权”的内容,使之能够控制利用网络传播作品的行为。同时,还增加了对技术措施和信息管理系统的保护,防止他人未经许可将加密的数字化作品解密或篡改其中的权利信息。各国著作权法还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共同侵权责任以及对其责任的限制。

③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制度。利用网络这种信息媒介进行的商务活动具有一系列传统商务活动所不具有的特征,如电子合同并不使用传统书面形式、无法加以常规签名、合同内容在传递过程中有可能被截取等。因此,法律的规范和调整成为电子商务得以存在和健康发展的前提。此外,电子商务活动中可能产生的欺诈行为也需要法律加以管制。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和《电子签名示范法》(见国际电子贸易示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都有这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