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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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英语:copyright law),调整著作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世界上公认的最早的著作权法是1710年英国的《安妮法令》。此后,美国在1790年、法国在1793年陆续制定了著作权法。

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是清宣统二年(1910)的《大清著作权律》。北洋政府于1915年、国民政府于1928年也分别制定了著作权法,其内容与《大清著作权律》有诸多相似之处。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1年6月1日施行,2001年10月27日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有:①作品。《著作权法》对各类作品设有规定,包括对口述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②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的主体包括作者,以及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人。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人身权,以及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等10余项财产权。③著作权归属。著作权属于作者,同时,《著作权法》就不同情形而创作的作品,如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定作作品等,对著作权归属作了规定。④权利的保护期。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⑤权利的限制。《著作权法》规定了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制度。由于中国已加入了《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因而也适用两公约有关强制许可的制度。⑥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⑦图书报刊出版,表演、录音录像、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这是对著作邻接权的规定。⑧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此外,中国还颁布了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年制定,2002年修订)、《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年制定,2001年修订)。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还有其各自的立法。例如,台湾地区的《著作权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版权条例》。

著作权法还存在于一些国际公约与多边协定中。例如1886年通过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52年通过的《世界版权公约》。中国于1992年加入了这两个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即《罗马公约》,1961年制定)是有关著作邻接权方面的重要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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