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荷战争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英荷战争汉语拼音:Yinɡ-He Zhɑnzhenɡ;英语:Anglo-Dutch Wars),17世纪英国荷兰为争夺殖民地和海上霸权进行的三次战争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后,更积极地向外扩张,与荷兰发生尖锐矛盾。当时,荷兰是海上强国,尤以造船业发达,其船只通航世界各地,有“海上马车夫”之称。1651年英国颁布针对荷兰的航海条例,给荷兰的航运业和贸易造成沉重打击。不久,双方开始军事行动。

  第一次战争(1652~1654) 荷兰为回击英国,于1652年发动战争。战事在两国海域、地中海、印度洋和松德海峡(今丹麦和瑞典之间的厄勒海峡)同时进行。初期英国失利,但凭借其装备精良的战船,很快反败为胜。1654年双方签订威斯敏斯特和约,荷兰被迫接受航海条例。

  第二次战争(1665~1667) 战事在欧洲和殖民地同时展开。英国于1660年颁布新的航海条例,进一步排挤荷兰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荷兰于1662年同法国结盟。1664年,英占荷兰在大西洋上的戈雷岛、北美的新阿姆斯特丹、西印度群岛的多巴哥和圣斯特塔奇等殖民地。1665年,荷收回戈雷岛,战事爆发,双方互有胜负。1667年,荷军封锁泰晤士河口,直接威胁伦敦。英被迫接受和平,双方签订《布雷达条约》。荷将包括新阿姆斯特丹在内的北美殖民地让给英国;英稍稍放宽航海条例的限制,并把东印度群岛的几块领地和圭亚那给予荷兰。

  第三次战争(1672~1674) 《布雷达条约》签订后,英荷出于对法王路易十四霸权政策的共同担心,于1668年同瑞典结成三国同盟。但英、荷矛盾并未化解,1670年英、法又签订多佛尔秘密协定,英王查理二世承诺与法王共同对荷作战。1672年英对荷宣战。这次战争成为荷法战争(1672~1679)的一部分。荷兰在对英海战中取胜。英国怕更危险的竞争者法国实力增强,遂退出战争,于1674年2月同荷兰签订多佛尔和约,双方承认《布雷达条约》继续有效。

  三次英荷战争,英国是胜者。英国取胜的根本原因在于它的雄厚的工业基础。英国对荷兰的胜利,是工业资本对商业资本的胜利。战后,荷兰失去海上强国地位,英国海上实力大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