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江大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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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监利县:荆江大堤

  江大堤汉语拼音jīng jiāng dà dī),(英语:Jingjiang Levee),地处中国长江中游的荆江北岸大堤,上起江陵枣林岗,下至监利县城南,全长182.35千米。荆江大堤是长江防洪安全重点确保堤段,直接保护总面积约13,500平方千米的荆北平原,其中耕地1,100万亩,人口800万,以及许多城镇、交通干线和其他重要资源的安全。

  荆江大堤肇基于东晋永和年间(345~356),荆州刺史桓温令陈遵自江陵灵溪沿城修筑江堤保护江陵城,称为“金堤”。以后直至明代,沿江分段修筑了寸金堤、沙市堤、黄潭堤、文村堤、新开堤、周公堤、黄师堤、李家埠堤等。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堵塞郝穴,枣林岗至拖茅埠的堤防连成一线。清顺治七年(1650)堵塞庞公渡口,大堤全线连成整体。大堤原名万城堤、荆州万城堤、江陵万城大堤。1918年改名荆江大堤,上起堆金台,下至拖茅埠,长124千米。1951年将起点上延至江陵县枣林岗,1954年汛后将终点下延至监利城南。至此,荆江大堤始达现在长度。

  由于荆江大堤为历史时期分段修筑,大堤本身存在严重缺陷:堤基渗漏,堤身隐患多,迎流顶冲,崩岸剧烈。历史上大堤溃决频繁。据史料记载,自东晋太元十七年(392)至1937年大堤溃决97次,灾情十分严重,尤以1788、1931、1935年为惨重。荆江大堤历代培修,多系溃后修复,或临险采取应急措施。明清因溃决频繁,修筑次数较多,重点是决溢较为集中的万城、李家埠、沙市、黄潭、岳家嘴、郝穴和黄师等堤段。

  荆江大堤地处险要,历代有官员主持修防。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荆州知府赵贤主持大修后,制定了大堤专人管理的制度——《堤甲法》。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大水后,朝廷颁布了《荆江堤防岁修条例》,明确大堤由荆州水利同知专管。1921年成立荆州万城堤工总局,大堤开始有了专管机构。

  自1949年起,针对堤身隐患、堤基渗漏和堤身崩塌三大险情,多次进行荆江大堤整治加固。1949年冬,以1949年实际最高洪水位为设防标准进行加高培厚。1954年大水后,以1954年实际最高洪水位为设防标准进行整险培修。1969年后提高到按沙市水位45米为设防标准进行大堤加高加固。1974年后大堤加固工程正式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1998年特大洪水后,又按Ⅰ级堤防的标准进行了全面的加高培厚、防渗加固。

  长江中下游地区是洪水威胁最为严重的地区,尤以荆江河段更为险要,暴雨形成的洪水峰高量大,超过河道的宣泄能力。荆江地区主要靠堤防和运用分蓄洪区可防御100年一遇洪水(见荆江分洪工程)。如出现历史上1870年的特大洪水,还需要依靠三峡水库和上游其他水库,以及运用防洪非工程措施来防洪减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