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高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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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高棠

  荣高棠汉语拼音:Rong Gaotang;1912~2006-11-15),中国体育领导人。原名荣千祥。生于河北霸县(今霸州市),卒于北京。1932年考入清华大学外语系,读书时即参加学生运动。长期从事青年工作。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先后在中共中央南方局、北平军事调停处执行部工作。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先后担任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国家体委秘书长、副主任,中国奥委会副主席,中国高尔夫球协会主席,中国桥牌协会主席,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当选为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第5届常委。是中共八大、十二大代表,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秘书长。

  1952年7月,他担任中国体育代表团团长去芬兰赫尔辛基参加第15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首次参加的奥运会。在国家体委工作期间,协助贺龙具体负责全国体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在制定社会主义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体育队伍的建设、开展国际体育交往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冲击和迫害。1979年恢复工作,担任国家体委副主任;1981年任顾问。是中国社会主义体育事业创建者之一。国家体委授予其新中国体育开拓者荣誉奖章、体育工作荣誉奖章和体育工作贡献奖章。1983年9月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授予其奥林匹克银质勋章。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和《当代中国体育》。著有《荣高棠体育文论选》。介绍他生平事迹的《体育之子荣高棠》一书深受人们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