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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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塞罗汉语拼音:Xisailuo;英语:Cicero,Marcus Tullius,前106~前43),古罗马政治家,思想家。生于罗马的一个骑士家庭。曾赴希腊求学,受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斯多葛派思想的影响颇深。公元前77年,回罗马担任律师。公元前63年当选为罗马执政官,后为元老院元老。公元前51年赴小亚细亚任奇里乞亚总督。他反对独裁,维护贵族共和制。在第二次“三头同盟”成立后,他被三头之一的M.安东尼的部下于公元前43年12月7日杀害。他一生著述甚丰,在政治方面主要有《论国家》(又译《共和国》、《国家论》)、《论法律》等。

  西塞罗认为国家并非人为的产物,而是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的,其根源在于人的天生的社会性。他以“共和国”的观念取代希腊人的城邦观念,认为国家是“人民的事业”,是“共同拥有法律和各项权利,希冀分享共同利益的为数众多的人们的集合体”。西塞罗认为正常的国家政体可分为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3种。但又认为这3种单一的政体难免会分别蜕变为暴君制 、寡头制和暴民制,唯有3种正常政体互相联合而成的混合政体,才是富有协调、均衡能力的理想政体。西塞罗认为罗马共和国是最理想的政体。

  西塞罗是古罗马第一个依据斯多葛派观点系统阐发自然法思想的人。他认为自然法是真正的法律,亦即正确的理性,是衡量是非的准则;上帝是这种法律的“起草者、解释者和监护者”;成文法必须符合自然法,否则就称不上是法律 。在他看来,自然法、上帝与理性是同一的,正义、善、成文法均为它们的体现。所有的人在这永恒不变、普遍适用的自然法面前都是平等的,但不是财产的均等,而是理性的共有。

  西塞罗的思想直接影响过帝国时期的罗马法和罗马法学家,并进一步影响了后来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古罗马的政治思想是沟通古代和中世纪乃至近代思想的桥梁,而西塞罗则是这一历史联系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