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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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信文汉语拼音:Renxinwen;英语:Confessions of Faith),基督教新教某些宗派作为其教义和教政体制之标准的权威性文件。又称信纲。宗教改革以后,新教较大宗派为解释阐明其观点,驳斥旧的教义体系,常制定出体现其派别在信仰、教义、组织上之特点的文件,作为其成员共同遵守的准则和宣言。许多认信文沿用至今,其权威性仅次于《圣经》。路德宗的认信文是1530年发表的由梅兰希顿起草、马丁·路德批准的《奥格斯堡信纲》,这是最早的一部认信文。加尔文宗虽没有统一的认信文,但各国教会各有信纲,如瑞士教会大都承认《第一瑞士基督徒信纲》、《第二瑞士基督徒信纲》。《高卢信纲》为法国加尔文宗派认同,《比利时信纲》得到比利时荷兰等国加尔文宗确认。1643年发表的《威斯敏斯特信纲》被英格兰、苏格兰所有长老会采纳,其修订本得到美国长老会的承认。安立甘宗以16世纪中叶由英国国教会修订的《三十九条信纲》为主要信纲,并收入《公祷书》之中。

  《新约圣经注释》、《标准讲章》,浸礼宗的《新罕布什尔认信文》等。各宗派仍然采纳的认信文约有30余种。从广义上说,认信文也包括3个普世信经及天主教东正教各自所承认的权威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