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伦理思想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道家伦理思想(Taoist moral thought),中国先秦时期的一种消极无为的人生哲学和“超善恶”的道德学说。主要代表是老子庄周,主张“为我”的杨朱和主张“情欲寡浅”的稷下、黄老之学,属于这种伦理思想的支派。

老、庄认为,无为的“道”是宇宙的本原和根本法则,人应该以“道”为法,清静无为,朴素自然,保持无知、无欲、无争的状态,这是人性之“常然”。达到并保持这种境界,就是与“道”合一,也就做到了“体道”。世俗的所谓仁、义、孝、慈等道德法则和规范,不过是废弃“大道”,丧失“素朴”的结果。因为这些道德原则和规范会“撄人之心”,“逆物之情”,诱使人们追名逐利。尤其是礼这一规范,更是“忠信之薄,而乱之首”,是人类道德蜕化的结果和表现。因此,老子主张“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去利”,每日减损知识和俗望,而“复归于婴儿”。庄周则把仁义之端、善恶之别、是非之辩以及生死利害等一切现实矛盾都看成是人生的桎梏,并用相对主义论证其虚幻性。他追求一种个性绝对自由的人生理想,主张通过“心斋”、“坐忘”等神秘的“体道”工夫,使人们坠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达到形如槁木,心如死灰,无是非好恶之情,忘利害之端,超出善恶之境,与天地并生,与万物为一的神秘精神境界。

在道家的伦理思想中,还包含着保全自身的处世方法。老子主张懦弱谦下,提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认为“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庄周提出,人应该“无所可用”以成已之“大用”。他说:“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养生主》)。

道家伦理思想源远流长,法家曾受其影响,汉初黄老学和魏晋玄学中的伦理思想更是它的直接发展。后来,它又作为儒家思想的一种补充融入宋明理学中,成为封建地主阶级伦理思想的支柱之一。它对仁义等封建道德规范所作的批判,对“至德”之世的幻想,特别是庄周所阐发的那种追求个人自由的愿望等等内容,为后来各代不满现实的知识分子和政治失意者所吸取,对人民群众起了思想上的腐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