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月坡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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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市:马月坡寨子精美的木雕
宁夏吴忠市:马月坡寨子精美的砖雕

  马月坡寨子吴忠知名回族商人马月坡私宅,建于上世纪二十年代末期,距今已有八十年的历史。寨子原占地8100平方米,由护寨壕沟、寨墙和土木框架结构的三合院组成,位于市区东郊东塔寺乡柴园村原吴忠市无线电厂院内,是宁夏目前幸存的为数不多的回族民居建筑,2005年9月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文物局和吴忠市人民政府多次拨款对马月坡寨子三合院进行抢救性维修。2010年3月吴忠市委宣传部和吴忠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将马月坡寨子三合院定名为吴忠市回商文化陈列馆。为充分展示吴忠地区的回族风情和建筑艺术,市委、政府已将恢复、迁建马月坡寨子列入市政府十二五规划。

  马月坡生于1900年,卒于1966年,原名马占元,字月坡,是原金积县汉伯堡乡廖桥村(现吴忠市汉渠乡廖桥村)人。他少年时就聪慧过人,跟随其父马明生从事农耕和小商业经营,青年时就继承了家业,广开工商之路,大胆经营,生意涉及陕西、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北京、天津等省市。他长期从事长途贩运,收购羊毛、羊皮、枸杞等特产,用驼队运往包头,再转道绥远、张家口到达京津地区。经过他的贩运,部分宁夏的皮毛产品还通过天津港出口到日本。同时,他设法运回绸缎、布匹、金银首饰、日用百货等商品,使“福兴奎”成为吴忠堡最具有影响力的八大商号之一。

  生意兴盛时期,马月坡分别在吴忠、包头、天津三地设分号和货栈,马月坡寨子就是在其生意极盛时建设的。新中国成立之初,马月坡响应党和政府和号召,舍弃天津、包头的庞大产业,回到家乡兴办工商业。1953年马月坡与吴忠知名商人李风藻、何义江、马五洲等人筹资入股,兴建吴忠电厂,成为大股东之一。1955年1月,出资从天津购回纺织机创建吴忠首家棉纺织厂,1956年公私合营后改名为吴忠市棉织厂,1957年,马月坡任吴忠市百货公司经理。

  马月坡个人从事农、工、商活动时期,正是社会风云变化的年代,其个人经历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民族、宗教状况。他的私宅反映了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建筑水平、装饰艺术,充分体现了回族民居建筑的布局、造型、结构、材料、装饰艺术、风格等。

  尘封中的回乡瑰宝马月坡寨子是马月坡青年时期的产物,始建于上世纪20年代初期,整个建筑坐北朝南,土木结构,呈长方形,占地10.88亩,东西宽78米,南北长93米,四周用黄土夯筑高大寨墙,高7.5米,墙基宽3.6米,四角砖罩马面,建角亭。墙外环以护寨壕沟,南寨墙正中开寨门,门楣上镶“耕读传家”四字匾额。寨内建筑布局分前后两院,前院占地约4500平方米,空旷似广场,东西两边搭驼马棚道,东南角做可上寨墙的台阶式马道,后院又分前、后两排,高于前院1.2米,呈“品”字型排开,为一正两厢格局,共有房屋60多间。

  解放后,马月坡寨子由政府接管,长期作为政府有关部门的办公场所使用。1980年该地划归吴忠市无线电厂,此后几年 ,因企业扩建厂房,寨内大部分房屋被无知地破坏、拆除,只有西三合院因被作为库房 而侥幸留了下来 。现在仅存的三合院是当时马月坡和他两个妻子的住所,采用土木框架式,先用木质的立柱、横梁构成房屋的骨架,后在梁下砌以土坯墙,榫卯处理合理,斗拱运用恰当。尤其是运用挑梁减柱法,巧妙地运用三角支授原理,既实现了力的转嫁,又节省了立柱,还不影响采光,可谓一举三得,堪称回族民居建筑设计的精华。院落平面呈长方形,占地面积610平方米,院内有上房7间,东西厢房10间。上房和厢房下正面为传统的立木前墙,双开扇刻花板门,“回”字格宽大棱窗,窗台下饰长方形雕刻,主要雕有馨、剑等图案,垂檐及门窗内墙面均为木雕和砖雕,主要图案有五“幅”捧寿、梅、兰、竹、菊等,云板、横梁、档板等构件皆为雕花,雕刻内容完全不同。砖雕木刻都保持本身的青灰色和原木色,不施彩绘和油漆,体现了回族人民喜爱淡雅清静,崇尚自然天成的精神理念。

  2006年8月,“中国回族建筑文化之乡”的美誉正式属于吴忠市,其中马月坡寨子就是一个标志性建筑,并在申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