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第一批”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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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英语]]:China's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Village),是由[[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现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评定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通常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一起公布。这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反映了[[中国]]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聚落形成和历史演变过程,展示着优秀传统建筑风貌和优秀建筑艺术,是建造技艺和民族风情的真实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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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中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先人留下了众多的历史小城镇、村落,它们是区域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建筑艺术]]的物化档案,记录了[[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脉络,是宝贵的遗产。但是在近年来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少历史文化村镇在进行经济发展和大规模建设过程中,忽略了对历史建筑、空间结构布局和文化脉络的[[科学]]保护,不同程度地对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风貌造成破坏,有的造成了建设性破坏,有的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为避免这种不良现象的继续蔓延,更好地保护、继承和发展优秀历史文化遗产,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首次将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于2003年10月公布了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国务院2008年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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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8日公布,共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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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
 
  1 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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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陕西省[[韩城市]]西庄镇[[党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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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英语]]:China's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Village),是由[[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现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评定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通常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一起公布。这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反映了[[中国]]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聚落形成和历史演变过程,展示着优秀传统建筑风貌和优秀建筑艺术,是建造技艺和民族风情的真实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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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先人留下了众多的历史小城镇、村落,它们是区域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建筑艺术]]的物化档案,记录了[[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脉络,是宝贵的遗产。但是在近年来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少历史文化村镇在进行经济发展和大规模建设过程中,忽略了对历史建筑、空间结构布局和文化脉络的[[科学]]保护,不同程度地对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风貌造成破坏,有的造成了建设性破坏,有的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为避免这种不良现象的继续蔓延,更好地保护、继承和发展优秀历史文化遗产,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首次将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于2003年10月公布了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国务院2008年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021年5月6日 (四) 14:43的最后版本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第五批 第六批 第七批


第一批

2003年10月8日公布,共12个: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爨底下村

  1 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

  2 山西省临县碛口镇西湾村

  3 浙江省武义县俞源乡俞源村

  4 浙江省武义县武阳镇郭洞村

  5 安徽省黟县西递镇西递村

  6 安徽省黟县宏村镇宏村

  7 江西省乐安县牛田镇流坑村

  8 福建省南靖县书洋镇田螺坑村

  9 湖南省岳阳县张谷英镇张谷英村

  10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

  11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鹏城村

  12 陕西省韩城市西庄镇党家村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英语:China's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Village),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现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评定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通常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一起公布。这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反映了中国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聚落形成和历史演变过程,展示着优秀传统建筑风貌和优秀建筑艺术,是建造技艺和民族风情的真实载体。

  中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先人留下了众多的历史小城镇、村落,它们是区域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建筑艺术的物化档案,记录了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脉络,是宝贵的遗产。但是在近年来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少历史文化村镇在进行经济发展和大规模建设过程中,忽略了对历史建筑、空间结构布局和文化脉络的科学保护,不同程度地对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风貌造成破坏,有的造成了建设性破坏,有的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为避免这种不良现象的继续蔓延,更好地保护、继承和发展优秀历史文化遗产,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首次将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于2003年10月公布了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国务院2008年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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