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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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事,或称起事,指使用武力推翻、脱离或反抗当前政权的行为,属于中性词。也可以作为褒义词“起义”或贬义词“暴动”的委婉表述。使用上,如要强调举事者以使用武力为手段,可加上“武装”或“武力”二字在前,即“武装起事”、“武装起义”或“武装暴动”。

不是所有的革命都以武装起义的形式进行,革命与武装起义并非同义词。

词语意义

“举事”一词,源于战国时代,本指发起事情及做事,多指国事或大事而言。《礼记》、《墨子》、《荀子》、《吕氏春秋》、《战国策》等均有使用此词。而《吴子·图国》内说“国乱人疲,举事动众曰逆”。汉代以来的叛臣则借以清君侧一语掩饰篡夺王权之举。

其他字眼

依据不同情况、不同观点,可以用多种词语去表达“举事”、“起事”的意思。不同的字眼,意义各有其角度、褒贬、规模,不一定能够准确描述事情,也有可能淡化、模糊以至歪曲事实。

政治派别的夺权行为,称为“政变”;若军队是主要的参与者,可以称为“兵变”;如果是一般民众为主,可称“民变”、“革命”,而执政者常贬之为“造反”。

但到了北美英属殖民地一致通过的《独立宣言》说道: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以破坏作用等字眼用来推翻当权者的行动,视之为正义一方,把当权者塑造为反抗者,模糊了两者之别。

角度看法

近代,一些事件的名称也有不同,例如“广州暴动”,也可以称为“广州起义”,相似的例子非常多。另外中国历史上大范围的农民武装反抗也有不同称呼:“农民起义”、“农民运动”、“农民战争”等,说明了不同人对于不同的举事定义有不同看法。

政治定论

当权者对举事的定义,影响着事情的发展。当权者对举事者妥协的事例非常少,故通称之为“造反”、“叛乱”,并出动国家安保部队平息镇压。然而,近代社会中,一些开始时以和平方式游行示威集会的事件,后因当权者漠视举事的诉求,而发生举事者们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况发生,随后则演变成为冲突事件,当权者又将责任判定于示威者,称之为“暴动”。

历史上的武装起事

全世界从古至今,有数不胜数的武装起事。在西方,著名的武装起事有公元前1世纪在罗马帝国爆发的斯巴达克奴隶武装反抗,18世纪末的美国独立革命法国大革命等。中国有明确时间记载的历史事件里,第一件便是国人暴动,一场武装起事。从西周开始发生过多次武装起事,较著名的有由大泽乡起义而引发的秦末农民战争黄巾之乱太平天国之乱等。

在中古日本的人民起事,称为“一揆”(いっき)。“一揆”照字面解释为“团结一致”,白话的说法就是民变、民乱。一揆最早发起于室町幕府时代,原本是指在神明的面前立誓要团结的团体或其所发起之战斗,而且一揆不一定立即要武装起义,他们多是为了本身的要求来进行谈判,当谈判破裂时才武装起义。一揆随着属性的不同大概可分成下列四种类型:土一揆(室町时代中后期的农民起事)、国一揆(当地有武装势力的土豪或乡野武士群的首领率领下属农民发动起事)、一向一揆一向宗门徒所形成的一揆)、百姓一揆(江户时代以后农民所形成的一揆)。其中以一向一揆最为强悍,以强大的宗教向心力、舍命杀敌的圣战模式著名,甚至曾经在日本北陆的加贺国建立过自治组织。到了战国时代,以石山本愿寺为大本营的一向一揆首领势力甚至可以与各地大名们匹敌,后因织田信长的武力镇压、丰臣秀吉的拉拢及德川家康的分化之下才逐步式微。

近年,则有1991年第二次海湾战争之后,由美国中央情报局支持的伊拉克南部什叶派穆斯林,对萨达姆政权的武装起事;以及在2003年美伊战争后,伊拉克各地爆发的规模不等的反对驻伊美军伊拉克临时政府的武力事件。

在近现代历史里,民间举事的发生,常常因为政府漠视平民切身需求,对平民管制过于苛刻令社会民不聊生,如1989年罗马尼亚革命因为高压统治,经济停滞,人民生活水平持续低迷,令民间忍无可忍。如果举事没有民意的支持,政府往往可以轻易镇压,或者不需要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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