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普赛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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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作品:吉普赛女郎

吉普赛女郎

  弗兰斯·哈尔斯(约1581—1666)。荷兰肖像画家,生于安特卫普,1666年9月1日卒于哈勒姆。是荷兰现实主义画派的奠基人,也是17世纪荷兰杰出的肖像画家。1581年至1585年之间诞生于安特卫普一个毛纺工人家庭,大约1585年之后,随父母迁居荷兰,定居于哈勒姆终其一生。哈尔斯主要画肖像画。很少有人能像他那样运用洒脱而准确的笔触来塑造形体,使画中人形神兼备,成为有性格的典型人物。

  《吉普赛女郎》是荷兰著名画家弗兰斯·哈尔斯的代表性作品,布面油画,创作于1628-1630年,尺寸58×52cm,现收藏于巴黎卢浮宫。画家以半身特写,描绘了一位吉普赛姑娘,她具有典型的荷兰民族形象特征,带着单纯开朗的微笑,袒露着丰满的胸襟,秀发蓬松,身姿微倾,似乎在与画外人会心地交流,透现出青春少女活泼奔放、充满生命活力、无忧无虑、不好华饰的自然美。这是一个从中世纪禁锢中走出来的青春少女,是自由开放气息和时代精神在这位少女形象上的反映。画家使用细腻多情的笔触,描绘了少女的面孔和胸部,而以流动的小笔触描绘富有动感的秀发,又用饱含激情奔放的大笔触表现衣裙,形成笔触语言的对比与和谐。画面色彩以暖色排列形成热情豪放美感。红色的裙子和发辫上的红色发带上下呼应,使整个画面充溢着永恒的生命气息和乐观自尊自信的精神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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