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義•上經•否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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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本义
否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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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卦  坤下 乾 上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

否,備鄙反。否,閉塞也,七月之卦也。正與泰反,故曰匪人,謂非人道也。其占不利於君子之正道。蓋乾往居外,坤來居內,又自漸卦而來,則九往居四,六來居三也。或疑「之匪人」三字衍文,由比六三而誤也。《傳》不特解,其義亦可見。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內陰而外陽,內柔而外剛,內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

辟,音避。難,去聲。收斂其德,不形於外,以避小人之難。人不得以祿位榮之。


初六,拔茅茹以其彙,貞吉亨。

三陰在下,當否之時,小人連類而進之象,而初之惡則未形也,故戒其貞則吉而亨。蓋能如是,則變而為君子矣。


《象》曰: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小人而變為君子,則能以愛君為念,而不計其私矣。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陰柔而中正,小人而能包容承順乎君子之象,小人之吉道也。故占者小人如是則吉,大人則當安守其否而後道亨。蓋不可以彼包承於我,而自失其守也。


《象》曰: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言不亂於小人之群。


六三,包羞。

以陰居陽而不中正,小人志於傷善而未能也,故為包羞之象。然以其未發,故无凶咎之戒。


《象》曰:包羞,位不當也。


九四,有命,无咎,疇離祉。

否過中矣,將濟之時也。九四,以陽居陰,不極其剛,故其占為有命无咎,而疇類三陽,皆獲其福也。命,謂天命。


《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繫于苞桑。

苞,與包同。古《易》作「包」。陽剛中正以居尊位,能休時之否,大人之事也。故此爻之占,大人遇之則吉。然又當戒懼如《繫辭傳》所云也。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當也。


上九,傾否。先否後喜。

以陽剛居否極,能傾時之否者也。其占為先否後喜。


《象》曰: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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