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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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伯行(1892.10-1928.4.27),名宋孟宣,字伯行。山东潍县(今潍坊市)人。清宣统三年(1911年)考入济南山东省立模范染织讲习所,毕业后到济南民生工厂当技师。1919年积极参加五四运动。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2月因组织发动济南铁路工人支援京汉铁路大罢工而被工厂开除。后回济南染织讲习所任教。1924年7月任国民党济南临时党部委员。1925年青岛惨案、上海“五卅”惨案发生后,受中共组织委派与鲁伯峻等到济南鲁丰纱厂开展工作。7月发动全厂工人为增资和反对开除工人举行大罢工,坚持七天,取得胜利。同年冬,任中共山东地方执行委员会委员。1926年任中共济南阎千户庄支部书记。1926年下半年后任中共益都县委书记、中共青州地方执委会书记等职。1928年4月17日被捕。4月27日被押至济南纬八路刑场,英勇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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