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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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岳麓书院

  岳麓书院汉语拼音:yuè lù shū yuàn),中国古代四大书院之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东面山下。始建于北宋开宝九年(976),由潭州太守朱洞创建。宋室南渡时被毁,南宋乾道元年(1165)重建,著名理学家张栻朱熹主持讲学,学生多至1000余人。以后屡次废建,现存多为清代建筑。主要有文昌阁、御书楼、湘水校经堂、半学斋等。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改高等学堂,后又改为高等师范。1918年湖南高等工业专科学校迁此。1925年工专、商专与法政专校合并,改为湖南大学。1988年,岳麓书院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岳麓书院建于北宋开宝九年(976年),由当时的潭州太守朱洞扩建。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宋真宗召见山长周式,赐“岳麓书院”额,岳麓书院遂为全国四大书院之一。南宋孝宗乾道年间(1165——1173年),南宋著名的理学家张轼到书院主持讲事。朱熹闻名也从福建赶来书院讲学,并手书“忠、孝、廉、节”四个大字,刻石嵌于讲堂的两壁。朱熹所刻四个字笔力遒劲,是岳麓书院道统源流的象征。绍熙五年(1194年),朱熹任湖南安抚使,书院规制一新。当时有“道林三百众,书院一千徒”的说法。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岳麓书院改为湖南高等学堂,相继改为湖南高等师范学校,1926年定名湖南大学,岳麓书院的传承历史已逾千年。

  超过千年以来,书院历经了无数风雨和兵火,多次废弃又多次重建,现存的建筑大多是清代所建。书院正中的讲堂又称为“忠孝廉节堂”,是书院的核心建筑。堂的正面悬“道南正脉”匾,是乾隆皇帝手书的,西厢有御史衡山人欧阳正焕所书“整、齐、严、肃”的四个大字。书院的主要建筑还有文庙、六君子堂、十彝器堂、半学斋、赫曦台等。

  岳麓书院古建筑在布局上采用中轴对称、纵深多进的院落形式。主体建筑如头门、大门、二门、讲堂、御书楼集中于中轴线上,讲堂布置在中轴线的中央。斋舍、祭祀专祠等排列于两旁。中轴对称、层层递进的院落,除了营造一种庄严、神妙、幽远的纵深感和视觉效应之外,还体现了我国儒家文化尊卑有序、等级有别、主次鲜明的社会伦理关系。

  岳麓书院左侧的护碑亭内珍藏的麓山寺碑是唐开元十八年(公元730年),由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篆刻家李邕撰文、书丹并镌刻,因文、书、刻三者俱佳,故有“三绝碑”之称。碑高4米,宽1.35米,碑文共1400余字,碑文的内容是叙述麓山寺自晋迄唐历代建庙及禅师传法的情况,石碑的阴面有宋、元的名家题名。因其笔法刚劲有力,是最为著名的唐碑之一,在中国的书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千年来有许多著名的学者在岳麓书院讲学,例如朱熹、王守仁、王先谦,培养出了王夫之、魏源、曾国藩、左宗棠等著名学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