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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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伯来圣经》汉语拼音:Xibolai Shengjing;英语:Hebrew Bible 或 Hebrew Scriptures),犹太教《圣经》,是犹太教和后来产生的基督教共同承认的一部宗教经典。因原文为希伯来文,故称《希伯来圣经》。这是古代以色列民族在1,000多年间收集、创作、修订、整理的宗教文献汇编。约于公元前4世纪完成。犹太教认为,这些文献都是在神灵感动下写成的,即来自各种形式的直接启示或先知预言;作为犹太教存在的基础,它是一切律法和教义思辨的源泉。《圣经》一名ha-sefarim最早见于自身(《但以理书》),另一希伯来文ha-ketubbim与其同义,意为“诸经”。拉丁文译名来自kitvei ha-Qadesh(圣书)。除英译名外,均为复数,表示《圣经》是许多圣著的合集,是一部丛书。《圣经》的另一名称为miqra’,意为“诵读”,即这是一部应在会堂或礼仪中诵读的经典。犹太人称前五种书为《律法书》,视为希伯来经典中最重要的部分,因而也以《托拉》(Torah)作为全书的代称。至拉比时期,拉比以《希伯来圣经》三部分《律法书》、《先知书》、《圣著》的希伯来文名的首字母拼读为“泰纳克”(Tanakh)。《泰纳克》比《托拉》更完整地代表了整部圣经。

  《希伯来圣经》共31种书,按犹太教说法,《律法书》即《摩西五经》为一种。前后先知书19种:其中包括《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记》,《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和《何西阿书》等12种小先知书。圣著11种:《诗篇》、《箴言》、《约伯记》、《雅歌》、《路得记》、《耶利米哀歌》、《传道书》、《以斯帖记》、《但以理书》、《以斯拉尼希米记》和《历代志》。不过,犹太教传统常按抄录的羊皮卷数习称《二十四书》。其中12种小先知书合为一卷,而《律法书》又分为5卷。后来的希腊文译本常将《撒母耳记》、《历王记》、《历代志》分上下集,而《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各为一集。由此产生现代《圣经》,尤其是《旧约圣经》所称的39种书。

  《希伯来圣经》的三个部分,既反映经典形成的先后,也代表其权威的高低。在犹太教会堂中,《律法书》读得最多,为必读部分;《先知书》次之,为应读部分;《圣著》则为选读部分。另一种分类可见于希腊文译本中,三个部分是历史书(从《创世记》到《历王记》,加《路得记》、《历代志》、《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和《以斯帖记》,诗歌(《约伯记》、《诗篇》、《箴言》、《传道书》、《雅歌》)和先知书(加《但以理书》)。这里律法书没有作为一类独立存在,而被归入历史书。先知书排在最后,被视为上帝启示的最新发展,具有最高权威。这种分类被基督教接受,成为《旧约圣经》的分类编排,因为基督教废弃犹太教律法,并将其福音书视为先知书有关弥赛亚预言的完成。因此,不应简单指称《旧约圣经》就是《希伯来圣经》。

  《希伯来圣经》原文是不同历史时期的古希伯来文,掺杂少数阿拉米文。原来没有元音字母只有辅音字母。公元6~7世纪,犹太教学者为保证原文的正确读法,创造一套希伯来文元音注音符号。标注元音符号的文本称《马所拉文本》,是流传至今的《希伯来圣经》标准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