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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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行政英语:new public administration),对注重效率的传统行政学说进行反思后美国行政学界形成的强调实现公平的新的价值取向的理论及其在公共行政实践中的运用。

新公共行政思潮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明罗布罗克会议是新公共行政学派形成的标志性事件。新公共行政学派的基本观点包括:①把实现公平作为公共行政新的目标和原理。传统的行政理论研究怎样用现有的资源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使之更有效益,研究怎样花更少的财政支出来维持原有的公共服务水平,使之更节约成本。新公共行政学进一步研究公共服务怎样促进公平。它所关注的公平,具体指向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改变对处境不利的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的制度性歧视,通过行政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文官有义务像改进管理那样促进公平。②主张通过改革行政机构及其政务官、文官参与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职权和方式来促进公平。③主张通过改革与行政机构相关的结构和组织来促进公平。

新公共行政学派与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管理学派都旨在弥补传统的行政理论的不足,通过改革公共部门,解决现实的公共行政问题,发展行政科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但前者侧重调整公共部门的价值取向,改进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务,后者侧重引进企业和市场的机制,改善公共服务。在美国,新公共行政学不是主流学派,但它指出并改进了美国公共行政理论的不足,在它的指导下进行的公共部门改革,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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