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育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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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教育运动汉语拼音:Xin Jiaoyu Yundong;英语:New Educational Movement),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欧洲兴起的教育改革运动。又称新学校运动。主要内容是在教育目的、内容、方法上建立与旧式的传统学校完全不同的新学校。1889年,英国人C.雷迪创办了欧洲第一所新学校——艾伯茨霍姆学校,提出办校的宗旨是促进学生身体、心灵的健全发展,重视儿童的个性特征,使儿童成为完人。新学校破除古典的传统课程体系,开设农艺、手工劳动等课程,以训练儿童的体力、智力和手工技巧。1898年,法国新教育拥护者E.德莫林仿照雷迪的作法,在法国开办了罗什学校。德国教育家H.利茨也在同年开办了同类学校,称为乡村寄宿学校。利茨认为教育应包括品格教育、宗教道德教育、身心官能力量的发展、公民教育、民族文化教育,使儿童在身体、精神、宗教、道德、知识、情感诸方面都能均衡发展。此后在比利时瑞士意大利都相继开办了各种形式的新学校,在欧洲逐渐形成广泛的新学校运动。新学校大多设在乡村或大城市的郊区,周围环境幽静,风景优美,设备优良,采用家庭式教育管理方式。新学校重视体育、手工、园艺活动,以此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审美能力和独创精神;在教学内容上重视现代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课程;在教学方法上,反对体罚,重视儿童兴趣与思维能力的发展;在道德教育上,向儿童灌输资产阶级民主、合作的观念,培养儿童的责任心和进取心。随着新学校在欧洲各国的建立,1912年在瑞士成立国际新教育联盟。1919年,联盟主席瑞士教育家A.费里埃尔撰文总结新学校的基本经验与理论原则,共30条,成为新教育理论体系的基础。1921年法国的加雷市成立新教育协会,出版《新时代》杂志,宣传新教育理论。1922年正式颁布协会章程,提出新教育的7项原则,即增进儿童的内在精神力量;尊重儿童个性发展;使儿童的天赋自由施展;鼓励儿童自治;培养儿童为社会服务的合作精神;发展男女儿童教育间的协作;要求儿童尊重他人,保持个人尊严等。这7项原则实际上成为新教育运动的国际宣言。新教育运动传入美国后,因与当时进步主义教育思想基本相通,从而形成与传统教育对垒的更大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