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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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话'''([[汉语拼音]]:putonghua;[[英语]]:common spoken Chinese),[[中国]][[汉族|汉民族]]共同语。[[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为了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的统一,顺利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决定把汉民族的共同语加以规范并大力推广。1955年召开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确定了民族共同语的标准,给普通话下了科学的定义,制定了推广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因地域的不同,[[中国大陆]]的“普通话”、[[台湾]]的“国语”与[[东南亚]]地区的“华语”在语音与词汇上存在一些差别,尽管可理解为受到各地语言腔调的影响,然而在正式的书写语法上相对统一。而在世界各地都出现了很多现代标准汉语的腔调变体,例如台湾有台湾国语(受台语音调影响)、新马有新马华语(受闽粤及马来语、英语影响),而[[汉语]]起源地的中国则有更多腔调变体(相对于规范普通话,通称为“地方普通话”),如北京普通话、四川普通话、南宁普通话、广式普通话等等都带有本地方言的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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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话'''([[汉语拼音]]:Putonghua;[[英语]]:Common Spoken Chinese),[[中国]][[汉族|汉民族]]共同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为了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的统一,顺利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决定把汉民族的共同语加以规范并大力推广。1955年召开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确定了民族共同语的标准,给普通话下了科学的定义,制定了推广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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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话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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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话的标准包括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语音的系统性比较强,世界各民族语言的标准一般都以一个地点方言的语音系统为标准。七百年来,北京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过去的官话、国语基本上都根据北京音。“北京语音”主要指北京话的语音系统,不包括个别的土音。普通话是在北方方言的基础上形成并逐渐发展起来的。北方话的词汇具有很大的一致性,它是普通话词汇的基础。
  
== 地方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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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话的语法以经过提炼加工的书面语为标准,就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所谓“典范”的著作,是指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著作,如国家的法律条文、报刊的社论,以及现代作家的作品等。普通话语法用书面语作标准,也说明普通话不仅是民族共同语的口语,同时又是有统一规范的文学语言。
  
  北京话、大陆普通话、台湾国语、新加坡华语、马来西亚华语等在语音、词汇等方面有少许差异。要注意的是北京话并不属于一种标准语,因为它是未经整理和标准化的北京城区方言。以上的几种标准语都是以北京话这种方言为基础来进行标准化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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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广普通话 ==
  
=== 标准口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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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6年国务院向全国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并成立了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1958年毛泽东号召“一切干部要学普通话”。同年,周恩来在全国政协委员会上所作的报告《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中指出:“在我国汉族人民中努力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就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语音方面,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而不是“以京音为主、也兼顾其他方音”,语音标准是就整体而言,并非北京话每个音都是规范和标准。国语、普通话、华语三大系统内部还存在“标准口音”和“非标准口音”的区别。从这个角度上说,汉语标准语构成了汉语的一种大类“方言”。即使是标准,三地也有区别,如“消息”一词。大陆“息”读轻声,台湾读二声,新马同台湾(如同“休息”的“息”字读音,音同“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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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培训普通话师资,1956~1961年教育部、语言研究所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举办了9期普通话语音研究班,各省市也分别进行了培训工作。为了适应普通话教学的需要,1957年前后开展了全国汉语方言的普查工作,并根据调查成果编写了帮助方言区群众学习普通话的手册,同时普通话的教材、读物也大量出版。为了整理和精简异读词,1956年成立了“普通话审音委员会”,1963年出版了《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为语音的规范化提供了依据。1958~1964年文改会、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召开了4次全国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文化大革命”之后,1978年教育部发出了《关于加强学校普通话和汉语拼音教学的通知》。1979年文改会、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又联合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1985年12月通过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正式公布。198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写进了“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条文。民族区域自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也都对语言文字的有关问题作出了规定。2000年10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指出“国家推广普通话”,“凡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并实行等级测试。从此,语言文字工作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
  
  国语的情况与之相似:老派国语、新派国语都是被视为标准的;华语的情况则有些不同。学习普通话及口音的有无与出身地域与教育程度有相当关系。不标准的普通话古称“蓝青官话”,蓝青即是暗指发音夹杂方言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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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省基本上普及了称为“国语”的普通话。香港、澳门回归之后,也掀起了学习普通话的热潮。
  
  标准口音和非标准口音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以普通话为例:
 
  
:*最严格定义的“标准口音”是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的发音。如果按照这个标准,中国大陆绝大多数汉语使用者,包括许多播音员,其普通话都是带有口音的。但事实上,许多人普通话的发音方式和口音用词上偶尔违反了“中国国家语言文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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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语言]]
:*明显受方言或其它语言影响的普通话,一般都会视为带有口音。例如,声调系统与普通话声调系统差异过大,或有过多的字发音不准。但台湾地区的取音不同与中国大陆,如垃圾、崖,中华民国国语文读“乐色”、“ㄧㄞˊ yai2”,大陆普通话读“拉机”、“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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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语言学]]
:*官话内部的方言,使用时完全不影响交流。而这些方言是否被视为带有口音的标准普通话,则因人而异。例如,通常所称的“京味”、“东北味”普通话,实际上是北京方言和东北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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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普通语言学]]
  
=== 词汇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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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语音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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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语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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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语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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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词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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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语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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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方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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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修辞学]]
  
  台海两岸在某些习惯用语上,经过长时间的隔绝,也有某些程度的差异。这些差异中,有些是因为台湾调国语保留了1949年以前在大陆所使用的一些语汇,而这些语汇在中国大陆则由于种种因素而不再使用,或者是比较少使用。比如说,“里长”(相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村长”,在中华民国,里和村为相同等级的行政区域,而中国大陆没有这种行政区域。以下括号内均为中国大陆替代用词)、“邮差”(邮递员)、“车夫”(台湾与港澳地区只会对非机动的陆上运载工具的驾驶员才称车夫,已成为旧时代语汇,现在使用或含贬义)、“佣人”、“次长”(中华民国文官体制,次长约略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副部长)、“级任教师”(班主任)、“学艺股长”(学习委员)等,这些词语都是1949年以前的常用词,也继续在国语中经常使用。但是,中国大陆则是使用反映新社会关系的一些词语来替代它们。 “先生”、“小姐”、“太太”、“老板”、“男士”、“女士”等1949年以前的常用称谓词语,中国大陆在1979年改革开放以前,一般也不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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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语言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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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社会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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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心理语言学]]
  
  台湾国语与普通话的词汇相比,台湾国语的词汇除了融入部分日语、福佬话或客家词语外,还有一个特点是保留较多的古语词,如“定谳”。台湾国语词汇另一个特点是,保留一些1949年前使用的词语继续指称某一群体的人。由于,国民政府迁台后,在各地成立许多眷村,各省或帮派间词汇亦有少部份成为台湾国语的词源,例如条子(警察)、马子(女性,女友)。台湾亦出现很多国字头的词语,如国乐、国文、国中、国字、国立等,其“国”字可能代表:国民、民国、国家、中华民国或著是汉族的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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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应用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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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语言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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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话语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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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实验语音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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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数理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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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计算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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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翻译学]]
  
  同样地,中国大陆由于共产主义体制下重视“人民当家做主”,故名称多有“人民”字样,如人民路、人民警察、人民医院、人民公社(已废除)、人民公园等。大陆又因为60年间特别的历史原因出现了许多名词,如“武斗”,“知青”,“老三届”,“自卫反击战”,“下海”,然而这些用法在1980年之后渐渐减少,同时一些1949年前的旧称呼重新出现。现今的大陆网络事件也造就许多新词汇,如“欺实马”,“草”,“羊叫兽”等名词。
 
 
  此外,两岸对新名词的不同译名也是词汇差异的一大来源,特别是在于新出现的科技等词汇上。港台多称“原子笔”,在中国多称“圆珠笔”。虽然大陆和台湾在20世纪中叶分隔后交流较少,然而由于大陆与香港并未隔绝,香港还是有相当多的词汇引入中国南方,如广东也是称为原子笔。这种现象在1980年代以来由于科技术语的不同而更加明显。
 
 
  同样使用简化字的中国大陆和新加坡等地,也存在一些用词习惯的不同。正体中文的文献如果仅在文字上转换为简化字形式,根据规范的要求,通常还不算作简体中文。现在,“现代标准汉语”的三个名称正好体现地方用语的不同,如“普通话”(中国大陆、港澳)、“国语”(台湾,港澳则为非官方叫法)、“华语”(新马)。
 
 
  以上的差异用词,一般使用时,对方都能大概理解。在近几年随着网络交流、电视娱乐节目变得普及,两岸三地的用词开始有重新融合的趋势,例如台湾的台独及台港两地的反对互联网审查制度人士渐渐使用河蟹一词;又如“粉丝”对追星族、球迷、影迷的统称;等等诸如此类,都是在二岸三地自一九八〇年代开放接触与交流之后,文化呈现融合之势。
 
 
 
 
 
 
[[Category: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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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中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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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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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中文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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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P音词条]]
[[Category:汉藏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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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P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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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P音词汇]]

2017年4月20日 (四) 09:49的最后版本

  普通话汉语拼音:Putonghua;英语:Common Spoken Chinese),中国汉民族共同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为了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的统一,顺利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决定把汉民族的共同语加以规范并大力推广。1955年召开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确定了民族共同语的标准,给普通话下了科学的定义,制定了推广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普通话的标准

  普通话的标准包括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语音的系统性比较强,世界各民族语言的标准一般都以一个地点方言的语音系统为标准。七百年来,北京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过去的官话、国语基本上都根据北京音。“北京语音”主要指北京话的语音系统,不包括个别的土音。普通话是在北方方言的基础上形成并逐渐发展起来的。北方话的词汇具有很大的一致性,它是普通话词汇的基础。

  普通话的语法以经过提炼加工的书面语为标准,就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所谓“典范”的著作,是指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著作,如国家的法律条文、报刊的社论,以及现代作家的作品等。普通话语法用书面语作标准,也说明普通话不仅是民族共同语的口语,同时又是有统一规范的文学语言。

推广普通话

  1956年国务院向全国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并成立了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1958年毛泽东号召“一切干部要学普通话”。同年,周恩来在全国政协委员会上所作的报告《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中指出:“在我国汉族人民中努力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就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为了培训普通话师资,1956~1961年教育部、语言研究所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举办了9期普通话语音研究班,各省市也分别进行了培训工作。为了适应普通话教学的需要,1957年前后开展了全国汉语方言的普查工作,并根据调查成果编写了帮助方言区群众学习普通话的手册,同时普通话的教材、读物也大量出版。为了整理和精简异读词,1956年成立了“普通话审音委员会”,1963年出版了《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为语音的规范化提供了依据。1958~1964年文改会、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召开了4次全国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文化大革命”之后,1978年教育部发出了《关于加强学校普通话和汉语拼音教学的通知》。1979年文改会、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又联合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1985年12月通过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正式公布。198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写进了“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条文。民族区域自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也都对语言文字的有关问题作出了规定。2000年10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指出“国家推广普通话”,“凡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并实行等级测试。从此,语言文字工作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

  台湾省基本上普及了称为“国语”的普通话。香港、澳门回归之后,也掀起了学习普通话的热潮。